陳鵬解夢說習俗:邪門!死人的東西千萬不要貪!

心念不足,則性貪。

恐怖電影《常在你左右》講述了一個殯儀館仵工,為了還清賭債而偷走了一死者陪葬的龍鳳手鐲,然後遭遇鬼上門的故事。在民間傳說中,這類貪死人財然後發生各種靈異事件的故事很多。

陳鵬解夢說習俗:邪門!死人的東西千萬不要貪!

​ 在陳鵬解夢接洽到的各類諮詢中,遇到了人性中的貪婪亦可謂千奇百怪、花樣迭出。有隨意拿別人的一根蘿蔔一顆菜,有肆意進入他人房屋拿走別人財物的,更有看到死人的物件也生出貪念,扒了死人的衣物的。今天想講一講,死人的東西究竟能不能要?實際上,即便在物質匱乏的過去,老人家都會鄭重其事的告誡:“不能發死人財! 不能佔死人的便宜!”

為何會有不能“佔死人便宜”的說法呢?

因為在很多習俗講究裡,死人的一些東西是要燒走,陪他而去的,你奪走了,他就沒有了。這叫佔死人便宜。民間佔死人便宜的說法是容易招惹晦氣,容易招惹鬼邪上身或報復,輕則容易生病,重則有家破人亡之隱憂。​

習俗講究中,哪類東西是要隨著他的死亡而燒走的呢?

一、死者生前的床上用品要燒掉。

死者生前在用著的棉被、褥子、席子、枕頭、蚊帳之類的是要燒掉的。以前做鋪墊的未必是被褥,有的是稻草、麻草等等,也是必燒之物。

二、死者生前的貼身衣物要燒掉。

意外死亡,疾病死亡之人的衣服是需要全部燒走的。

有些地方會將老人去世之後的部分衣服分給子孫後代作為一種傳承,還有接福的說法,這裡其實是有講究的,前提是這個老人的去世是“喜喪”。喜喪有專門的定義。《清稗類鈔》“喪祭類”載:“喜喪”,“人家之有喪,哀事也,方追悼之不暇,何有於喜。而俗有所謂喜喪者,則以死者之福壽兼備為可喜也。”老北京人謂“喜喪”是“福壽全歸”(“全”字應作“圓滿”解)。即全福,全壽、全終。此基本條件缺一不可:(一)全福。生前自家門內確係“螽斯衍慶”,人丁興旺,形成一大家族。本身是大家族的家長,甚至已被尊為祖者。(二)全壽。亡人滿八九十歲,甚至突破百歲大關,最低也須超過“古稀”(七十歲)之年。年紀越大、越老,越符合“喜喪”的條件。故其全稱為“老喜喪”。(三)全終。亦稱“善終”,意為圓圓滿滿地結束了一生。民間以為,死者生前積德行善,廣做功德,臨終則不受病痛的折磨,甚至“無疾而終”,自然老死。此即被視為“喜喪”的根本條件。如果只具備上述第一、二兩項條件,但不是正常死亡的,如意外的天災人禍致死,則不能算作“老喜喪”。即便是喜喪,當事人去世前穿的貼身衣物也是要燒走的,會用來傳承的其實是老人家之前穿過的但很久沒穿的,並不會有沾帶疾病或晦氣的衣物。

而在過去,有些貴重的皮大衣之類的則不會燒了。

會燒掉的衣服都是後人不想要的。主要原因是防止沾惹細菌(病逝的),沾晦氣(意外死亡的),被跟上(民間有若是要了死者生前喜歡的衣物,以後被死者跟上的說法)。事實上,沾惹“死氣”的衣物常被視為不祥的東西,親人尚且避之猶恐不及,外人更忌起貪婪之心。

三、死者日常生活用具要燒嗎?

有些人家會有專門的碗筷、臉盆、桌椅、保健醫療物品。這些專用的東西,如果不是特別貴重的,一般家庭都會在給死者做祭祀的時候一起處理掉或做陪葬。

私人用的床或其他傢俱要不要燒呢?

在農村最常見的做法是將那些床拆了,放在河邊或池塘裡讓雨淋日曬一段時間。經濟好點的家庭,也是一起焚化燒燬的。有些價值比較高的,如紅木傢俱,則會拿到露天場所雨淋日曬一段時間再做使用,即便是不能接受雨淋的傢俱,也會放置於室外空曠處晾曬一段時間。

而床則基本也只是用來做客房設備,或只是用作收藏了。

但如果不是當事人專用的傢俱,則基本上不會提什麼忌諱字樣。家電之類是大家共用的,則沒這些說法。在民俗講究中,家電也不具備鬼邪依附的條件。至於播放著的電視裡爬出貞子的傳說,也只是在日本電影裡有描述。

四、死者的金銀首飾和珠寶玉器可以要嗎?

很多死者會在生前用遺囑或其他方式傳承了錢幣、首飾、郵票、古玩、書籍和有價收藏品等。這些東西當然不需要燒掉。

但若是死者生前貼身佩戴的金銀首飾玉器等,如果自己要帶最好還是過火淨化下。而錢幣則可以直接存入銀行進行“洗錢”。其他收藏品實際上具有傳承意義的,平時也是收藏保管比較精細的物件,沾惹我們平時說的不吉祥的那些東西。

五、意外事故或兇殺案現場死者的東西不能要。

民俗說法中,這些意外事故或兇殺現場的死者的物件基本帶煞,外人若貪小便宜,最容易被厲鬼跟隨。當然,家屬可以收回去進行處置。

六、墓葬品或被拋屍的死者身上的東西不能拿。

覬覦墓葬品的基本都在生命上走鋼絲的人。因其屬於重大違法、與屍毒死氣直接接觸、並屬於直接騷擾死者的人。關於盜墓賊如全身潰爛、意外橫死、家道中落、家破人亡等悲慘故事數不勝數,就不再舉例了。而古玩市場上的墓葬品資深賣家其實已經做好了各種防禦措施,不會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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