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黑吃黑”抢传销头目 主犯为获头目信任交钱去当“卧底”


当其他人对传销组织退避三舍的时候,四名河南人却主动向传销组织“靠拢”。四名男子认为传销组织头目都非常有钱,而且不敢报案。于是,就施计骗出几名传销头目,并对传销头目实施抢劫。2012年3月2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黑吃黑”的抢劫案。图为被告人被法警带到庭审现场,其中一名被告不停的张望旁听席上的亲人。

据检方指控:2011年8月4日,四名被告人以发展下线为由将传销组织头目吴金、李才、熊妹约至合肥市庐阳区蒙城路与阜南路家口的一家茶楼内。四被告人用事先准备好的手铐将三名被害人的双手铐住,将其带上了一辆尼桑骊威轿车,驾车至一个偏僻处,劫得黄金手镯一只,黄金项链一条,戒指一枚,并威逼吴金说出了银行卡密码,取出卡内5000元。

几名被告人又威逼吴金给其丈夫打电话,丈夫在梁某的威逼下,向其指定银行账户汇入现金5万元。四被告人在证实钱到账后,将被害人抛弃偏僻处驾车逃离。 检方认为,四被告人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了解,四名被告人梁某、李某、金某、高某均为河南开封老乡。其中,四人之中年龄最大的梁某今年才41岁,最小的李某今年才28岁。


2011年9月1日晚,被告人梁某以发展下线为由,又将传销组织头目张艳、张银、李方约至庐阳区的一个房间内。四名被告人以类似的方法劫得现金4万余元,黄金项链两条,铂金钻戒一枚,梁某威逼张艳的妻子向其指定账户汇入现金39900元。四被告人在证实钱已经到账后,将被害人抛弃偏僻处驾车逃离。

在合肥,梁某他们采取一个人潜入传销组织做“卧底”,并与传销组织头目约见的方式,从而实施抢劫。“因为恨传销组织,所以我们还打电话向其家人要挟,要求他们汇款。”梁某表示。

庭审中,李某说,自己本来在武汉打工,后来梁某等人找他一起抢劫传销头目的事情。因为想着自己的父亲也被传销头目骗过,李某于是同意参加。“为了加入传销组织,取得他们的信任,我还交了6万余元。”在法庭上,李某表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