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坑」有多深?你家公攤多少?

據中國房地產報報道,有業主反映,有樓盤開發商對電梯、走廊等公攤面積也按室內精裝價收費,且價格虛高。一套125平米的房子,精裝修標準是2500元/平米,公攤比例為28%,這樣一算,每套房子通過公攤多收了8萬多元。

根據2000年開始實施的《房產測量規範》,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有:

1、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 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2、共有建築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這意味著,不僅電梯、樓道、門廳,甚至門口警衛室的一部分面積也要由購房者買單。

公攤面積“坑”有多深?你家公攤多少?

公攤佔比不斷攀升,甚至超過使用面積

誰都不希望房子的公攤面積太大,這裡就涉及到公攤係數的概念。

舉個例子,打開房本,上面寫著“房屋建築面積:84.47㎡;專有建築面積(使用面積):63.43㎡,分攤建築面積:21.04㎡”。但並沒有明示,公攤面積都在哪些地方。公攤係數就是用分攤建築面積除以專有建築面積,數值是0.33(即33%)。

旭輝集團北京區域事業部設計管理部高級經理劉嘉告訴中新網記者,住宅的公攤係數一般在0.18-0.25,商業用房一般在0.3-0.4,這些數據來自測繪公司的經驗值。

但近年來,隨著房價上漲,公攤係數也迅速攀升,部分住宅超過了30%。2010年,山東某樓盤推出後的公攤係數甚至超過52%。去年,南京某商住公寓一些戶型的公攤面積竟然比套內面積還大,得房率只有42%。

而問題在於,現有的法律法規並沒有對公攤係數設定上限。

公攤面積“坑”有多深?你家公攤多少?

貓膩一:做大公攤面積

一線城市四千多戶樓盤,靠公攤面積可多賺千萬

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介紹,開發商在辦理房產證前,要請測繪公司去實地測量,隨後出具測繪成果報告,裡面有詳細的建築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情況,並將其交給開發商。

也就是說,測繪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於公攤面積都在哪些地方,最為清楚。但問題在於,開發商並不會把這份有詳細公攤情況的測繪成果報告交給購房者。

事實上,國際上基本是按實際使用面積計算房價的。為何國內要採用包含公攤面積在內的建築面積計算呢?

“按實際使用面積來算的話,開發商沒法實現利潤的最大化。”上海翊堯建設工程技術檢測諮詢有限公司技術總監李平說。

他說,購房者可以很容易地測出實際使用面積,卻無法測量公攤面積到底有多少。開發商可以在第三方測量時與之達成默契,在公攤面積的大小上做文章。房價這麼高,哪怕每戶多分攤零點幾個平米,一個幾十萬平米的項目,就會多出很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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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膩二:重複公攤、重複收錢

消防應急場所變停車位,又可多賺千萬

到底哪些屬於公攤面積?其內容的不明晰也給了開發商鑽空子的機會。

你為公攤面積買了單,就擁有其所有權和使用權。但公攤實在是五花八門,加上開發商很少明確公示,購房者根本不知道哪些公共面積是自己的,更別提使用了。

“比如,有些小區的消防應急場所等區域已經被算作公攤,卻又被劃成車位再次出售,這屬於重複公攤。”山東名仕宜居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清華說,這樣的車位沒有產權,只能使用,不能轉讓。

他說,這類車位在小縣城能賣到10萬左右,在省會城市能賣到20萬。一箇中型社區,如果開發商想在這方面做手腳,地下能劃出幾百個車位,地上也有幾十個。

貓膩三:業主的公攤面積被拿去牟利

小區廣告收入返給業主,可少交一半物業費

王清華說,還有一些被算作公攤的物業用房,按道理是業主所有,物業公司應當向業主繳納一部分費用,但現實中很少有人會這麼做。

“小區電梯、樓道、門廳的一些廣告位,也是業主所有,前期開發商或後期物業公司接管後出售廣告位牟利,難道不應該向業主交錢嗎?”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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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公攤表要包括:

(1)將整幢建築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不應分攤的建築面積等基本數據告知購房人,以便購房人通過這些數據求出其他數據,以明確自身的權益;

(2)開發商也應將購房人應分攤的公有公共部位的面積總值及各構成項目的面積加以列明,以備購房人查驗和監督。

除此之外,購房人有權自查或者聘請律師向設計單位、規劃單位、測繪部門等機構查閱所購房產的相關文件,比如最終設計圖紙或者最終設計方案、最終面積測量報告、各種數據的計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非公攤面積

1、從屬於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車位或專用車庫。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設施或架空層。

共有建築面積分攤原則為:產權雙方有合法權屬分割文件或協議的,按其文件或協議計算分攤;無權屬分割文件或協議的,可按建築面積比例進行計算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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