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公司選擇一人有限還是個人獨資?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第57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人公司或是指由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獨資企業(sole proprietorship),即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


一人有限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

一、設立主體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而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主體只能是自然人;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主體的範圍比個人獨資企業更為廣泛。

二、稅收負擔

一人有限公司,其需要繳納的稅收主要有兩種,即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一人公司的企業所得稅為25%。而對於公司利潤分配給股東的部分,投資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20%。

個人獨資企業,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明確排除了向其徵收企業所得稅。只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並且投資者的費用扣除標準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扣除標準確定。

比較兩者可以看出,對於投資者個人而言,總體上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負擔比一人有限公司輕。

三、投資者責任承擔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僅在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情況下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註冊公司選擇一人有限還是個人獨資?



註冊個人獨資企業在稅收方面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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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的徵收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查賬徵收,一種是核定徵收。一人有限公司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不論是哪種徵收,在股東進行利潤分配時都需要再繳納20%的個稅,此外在股權變更、註銷、分紅時也都會涉及到這個20%的個稅問題。

而個人獨資企業沒有利潤分配這一問題,只根據銷售額徵收個人所得稅,所以不同的徵收方式在稅負上差別很大。

註冊公司選擇一人有限還是個人獨資?


我們舉個簡單的案例,假設A企業取得年銷售收入100萬,發生成本費用70萬,最終利潤30萬全部分配給投資人個人。(不考慮其他情況)

假設A企業是一人有限公司的話,那麼需要先繳納企業所得稅30×25%=7.5萬

給股東分配利潤時,還需繳納個稅(30-7.5)×20%=4.5萬

總共需要繳納7.5+4.5=12萬的稅

假設A企業是個人獨資企業,採用查賬徵收方式的話,那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300000×35%-14750=90250萬,比一人有限公司少繳了近3萬的稅。

假如A企業是採用核定徵收的個獨企業,核定率為10%,那麼應納稅額=100×10%=10萬


註冊公司選擇一人有限還是個人獨資?


通過稅率表我們看到,適用的稅率是30%。

需要繳納個稅=100000×30%-9750=20250萬,比查賬徵收方式要少交7萬的稅金,比一人有限公司少交了近10萬。

對於股東、自由職業者等高收入人群來說,註冊個獨是一種很好的企業避稅方式,尤其是核定徵收方式,不需要提供成本發票的同時還極大地降低了稅負成本。當然個獨企業也有一定的弊端,如果你有長遠的發展規劃,要融資,要做大做強,那麼未來還是需要註冊一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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