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永久」、「飛鴿」去哪了,街頭巷尾儘是「助力車」


曾幾何,馬路上的自行車越來越少,電動車、摩托車越來越多。

遙想5、60年代,或者7、80年代,甚至是90年代,家中有一輛“飛鴿”、“永久”、“鳳凰”,還算得上是一個大件,並是許多年輕人結婚向親朋好友炫耀的物件。

然而,進入新千年後,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成樹梨花開,不知道人們為何都放棄了最環保又能增強體質的自行車,街頭巷尾一下湧進許許多多的電動車、摩托車。即便是在共享單車已經遍佈城市各個角落,電動車、摩托車也是毫髮無損。

印象中,電動車最早是以助力車的形式出現的。當時,有些人還天真的以為,所謂助力車,就是為了方便那些腿腳不便的人騎的車。可是就在不久之後,那部分人就知道自己錯了,因為現如今的電動車的車速已經堪比賽車,經常讓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膽顫心跳。

雖然,科技的進步,已經幫助人類登上了月球,在道路上行駛的公交車、機場大巴等都已經安裝上了限速器,但是電動車的限速問題卻一直是個不解之題。

電動車到底要不要限速,又應該限速多少,這樣的解釋權或許應該在萬能的有關部門的新聞發言人。但是電動車、摩托車超載的問題,總應該有人出來管一管吧。

據悉,一直以來,由於城市的電動車、摩托車的總量越來越大,因此,電動車、摩托車的交通事故也相對較多。

象這樣一輛小小的“校車”,不說它是不是具備上路的條件,單單擁擠著坐在上面放學回家的孩子,你能數得清有多少人嗎。

誠然,針對電動車、摩托車的超載現象,有關方面也時常開展“治超”專項整治工作,主要針對涉及電動車、摩托車的各種交通違法行為,如駕乘電動車、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超員、無牌無證、假牌套牌、遮擋汙損號牌、闖紅燈、逆向行駛、違法掉頭、隨意穿插、駕駛報廢車上路行駛以及酒駕、醉駕、飆車等等,進行專項整治,不可謂力度不大,但街頭巷尾依然充斥著超載現象。


根據相關規定,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但是象這樣,一輛摩托車搭載有4個人的現象,在街頭巷尾已經不算特別罕見。

有好心的電視臺記者曾做了一期關於“摩托車超載”引發安全隱患的專題節目,通過這檔節目,人們意識到,對於超載的電動車、摩托車而言,剎車距離的大幅延長是引發危險的致命因素,而正常騎行的電動車、摩托車,如果速度過快,剎車距離也會大幅延長。

對於電動車、摩托車的超載和超速,有網友直言,你不能寄希望有關部門可以100%的抑制電動車、摩托車超載和超速的問題,因為抓一個汽車超載超速可以罰款扣分完成任務,而抓一堆摩托車超載和超速,就太沒意思了,箇中原因你懂的。


所以,要想杜絕電動車、摩托車超載和超速,看樣子在一定程度上就只能靠自覺了。

真心希望圖中這樣的場面能從我們的生活中徹底消失。不知道大家對此有什麼想法,歡迎在評論區發表您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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