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穴砂水釋名總說

龍穴砂水釋名總說

原文:

堪輿之說,概而言之,不過龍、穴、砂、水四法而已。

然言龍,則有祖宗、父母、枝幹、主從、退卸、博換、過峽、穿田等法。

言穴,則有穴星、穴形、穴情、太極、圓暈、羅文、土宿等法。

言砂,則有前朝後坐、左龍右虎、官鬼禽星曜、捍門華表等法。

言水,則有來源、水口、水城、明堂等法。

使不一一釋明於前,則不特不能入道,且不解讀古人之書矣。

從理氣的角度來說,若能清晰解讀《天機貫旨紅囊經》卷一、卷二,那麼可以在實踐中運用紅囊經坐穴四十八局了。但風水講求形勢與理氣有機配合,也就是所謂“形理兼察”;故李公在論證紅囊風水的理氣要旨基礎,自然而然論及紅囊風水對形勢的基本看法——“堪輿之說,概而言之,不過龍、穴、砂、水四法而已。”雖說“而已”,但“使不一一釋明於前,則不特不能入道,且不解讀古人之書矣。”

論形勢,應當研讀明·徐善繼、徐善述合著《地理人子須知》。此書以後天八卦名為編序而成八集,彙集大量資料而論龍、穴、砂、水四法;其中“乾集”和“坎集”論“龍法”,“艮集”和“震集”論“穴法”,“巽集”論“砂法”,“離集”論“水法”。

清·餐霞道人姚廷鑾所編撰《陰宅集要》,也引述諸多名家論著全面論述龍、穴、砂、水四法。該書“卷一”有“龍說”,“卷二”有“穴說”,“卷三”有“砂說”,“卷四”有“水說”。要清楚一點,姚公也論“龍水雌雄交媾”,但論及龍水陰陽是“龍是地氣屬陰,水從天氣屬陽”,與李公“龍陽水陰”角度不同。該書編撰於乾隆九年即1744丙辰年。

清·趙九峰著《繪圖地理五訣》(另著有《陽宅三要》),則將堪輿龍、穴、砂、水四法擴充為龍、穴、砂、向五要素(五大原則)。該書成書於乾隆五十一年即1786丙午年,晚於《陰宅集要》有“一代人”時間(22年)。也許後來者對“四變五”會有疑惑,趙公在《地理五訣·客問九條》內有這麼一條:

客曰:先生於四科中既增“向訣”矣,而又有“向有法微論”,毋乃過多乎?

予曰:“向訣”中只言水歸正庫(宜立向不宜立向),而過公不及之法則未論及,雖人知過宮不及俱主不發,而過一宮與過數宮其吉凶大小豈能一轍?且有同一向、同一水口而吉凶天淵者,不得不條入而縷晰也。多言之誚,予知不免而亦不辭也。

“向”是“坐穴”要素的分拆,因為“穴”有坐向上對應。但趙公將“向”列為“五要素”之首,則是其風水理論所決定的。同為大範疇“三合風水”,但《地理五訣》之三合意義與《天機貫旨紅囊經》之三合意義相去甚遠。

原文:

餘於龍,則括之以星辰、枝幹、形格、化氣四種。

於穴法,則括之以正形正象、奇形怪穴二種。

於葬法,則括之以正葬、開鑿堆培二種。

於砂法,則括之以結作砂、用砂、秀砂三種。

於水法,則括之以配龍水、明堂、水城三種。

四法各為專部,並不目力議論,俱取古仙最精最妙、真如寶見之說疏明於下,使人由此而了明山川之真性情、真結作。其人久久得悟,自難豁然於心、瞭然於目;覓然求穴探囊取物,始信地理果有一真道也。

漢語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語言之一,漢語組詞能力和表達方式千變萬化,這為堪輿先賢論著風水提供了廣闊表述空間。故歷代堪輿著述論及“龍穴砂水四法”文字,可謂龍飛鳳舞、氣象萬千。論龍,“祖宗、父母、枝幹、主從、退卸、博換、過峽、穿田”大小諸法,目不暇接;論穴,“穴星、穴形、穴情、太極、圓暈、羅文、土宿”法度諸多,眼花繚亂;論砂,“前朝後坐、左龍右虎、官鬼禽星曜、捍門華表”法有多變,顧盼左右;論水,“來源、水口、水城、明堂”變法如流,前後難瞻。四法,每法都有諸多說法,繁雜之述難留腦海,初涉真山實水騰雲駕霧。

李公“不啻二十年”苦讀堪輿先賢各類風水著作,將“龍穴砂水四法”各種論述化繁為簡,概而括之,讓後學者一目瞭然:

龍法四種——星辰、枝幹、形格、化氣;

穴法二種——正形正象、奇形怪穴;

砂法三種——結作砂、用砂、秀砂;

水法三種——配龍水、明堂、水城。

李公在穴法之後列有葬法二種——正葬、開鑿堆培,這不成了“五法”嗎?竹下翁以為葬法與向法一樣,也只是穴法的“分拆”項目,只是從動靜角度分而立之;因為可認為葬法為動態而穴法為靜態,當然也許是考慮葬法在穴法中的特殊作用。所以李公明確告知——“四法各為專部”。

但李公對於自己提出的“簡法”,“並不目力議論”,而是“俱取古仙最精最妙、真如寶見之說疏明於下,使人由此而了明山川之真性情、真結作”。李公期待,“其人久久得悟,自難豁然於心、瞭然於目;覓然求穴探囊取物,始信地理果有一真道也。”故欲明其理者,耐心將《天機貫旨紅囊經》“卷三”和“卷四”讀完,相信有更大收穫。

龍穴砂水釋名總說

原文:

堪輿之說,概而言之,不過龍、穴、砂、水四法而已。

然言龍,則有祖宗、父母、枝幹、主從、退卸、博換、過峽、穿田等法。

言穴,則有穴星、穴形、穴情、太極、圓暈、羅文、土宿等法。

言砂,則有前朝後坐、左龍右虎、官鬼禽星曜、捍門華表等法。

言水,則有來源、水口、水城、明堂等法。

使不一一釋明於前,則不特不能入道,且不解讀古人之書矣。

從理氣的角度來說,若能清晰解讀《天機貫旨紅囊經》卷一、卷二,那麼可以在實踐中運用紅囊經坐穴四十八局了。但風水講求形勢與理氣有機配合,也就是所謂“形理兼察”;故李公在論證紅囊風水的理氣要旨基礎,自然而然論及紅囊風水對形勢的基本看法——“堪輿之說,概而言之,不過龍、穴、砂、水四法而已。”雖說“而已”,但“使不一一釋明於前,則不特不能入道,且不解讀古人之書矣。”

可出將相公侯大地龍穴風水圖

論形勢,應當研讀明·徐善繼、徐善述合著《地理人子須知》。此書以後天八卦名為編序而成八集,彙集大量資料而論龍、穴、砂、水四法;其中“乾集”和“坎集”論“龍法”,“艮集”和“震集”論“穴法”,“巽集”論“砂法”,“離集”論“水法”。

清·餐霞道人姚廷鑾所編撰《陰宅集要》,也引述諸多名家論著全面論述龍、穴、砂、水四法。該書“卷一”有“龍說”,“卷二”有“穴說”,“卷三”有“砂說”,“卷四”有“水說”。要清楚一點,姚公也論“龍水雌雄交媾”,但論及龍水陰陽是“龍是地氣屬陰,水從天氣屬陽”,與李公“龍陽水陰”角度不同。該書編撰於乾隆九年即1744丙辰年。

清·趙九峰著《繪圖地理五訣》(另著有《陽宅三要》),則將堪輿龍、穴、砂、水四法擴充為龍、穴、砂、向五要素(五大原則)。該書成書於乾隆五十一年即1786丙午年,晚於《陰宅集要》有“一代人”時間(22年)。也許後來者對“四變五”會有疑惑,趙公在《地理五訣·客問九條》內有這麼一條:

客曰:先生於四科中既增“向訣”矣,而又有“向有法微論”,毋乃過多乎?

予曰:“向訣”中只言水歸正庫(宜立向不宜立向),而過公不及之法則未論及,雖人知過宮不及俱主不發,而過一宮與過數宮其吉凶大小豈能一轍?且有同一向、同一水口而吉凶天淵者,不得不條入而縷晰也。多言之誚,予知不免而亦不辭也。

“向”是“坐穴”要素的分拆,因為“穴”有坐向上對應。但趙公將“向”列為“五要素”之首,則是其風水理論所決定的。同為大範疇“三合風水”,但《地理五訣》之三合意義與《天機貫旨紅囊經》之三合意義相去甚遠。

原文:

餘於龍,則括之以星辰、枝幹、形格、化氣四種。

於穴法,則括之以正形正象、奇形怪穴二種。

於葬法,則括之以正葬、開鑿堆培二種。

於砂法,則括之以結作砂、用砂、秀砂三種。

於水法,則括之以配龍水、明堂、水城三種。

四法各為專部,並不目力議論,俱取古仙最精最妙、真如寶見之說疏明於下,使人由此而了明山川之真性情、真結作。其人久久得悟,自難豁然於心、瞭然於目;覓然求穴探囊取物,始信地理果有一真道也。

漢語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語言之一,漢語組詞能力和表達方式千變萬化,這為堪輿先賢論著風水提供了廣闊表述空間。故歷代堪輿著述論及“龍穴砂水四法”文字,可謂龍飛鳳舞、氣象萬千。論龍,“祖宗、父母、枝幹、主從、退卸、博換、過峽、穿田”大小諸法,目不暇接;論穴,“穴星、穴形、穴情、太極、圓暈、羅文、土宿”法度諸多,眼花繚亂;論砂,“前朝後坐、左龍右虎、官鬼禽星曜、捍門華表”法有多變,顧盼左右;論水,“來源、水口、水城、明堂”變法如流,前後難瞻。四法,每法都有諸多說法,繁雜之述難留腦海,初涉真山實水騰雲駕霧。

李公“不啻二十年”苦讀堪輿先賢各類風水著作,將“龍穴砂水四法”各種論述化繁為簡,概而括之,讓後學者一目瞭然:

龍法四種——星辰、枝幹、形格、化氣;

穴法二種——正形正象、奇形怪穴;

砂法三種——結作砂、用砂、秀砂;

水法三種——配龍水、明堂、水城。

李公在穴法之後列有葬法二種——正葬、開鑿堆培,這不成了“五法”嗎?竹下翁以為葬法與向法一樣,也只是穴法的“分拆”項目,只是從動靜角度分而立之;因為可認為葬法為動態而穴法為靜態,當然也許是考慮葬法在穴法中的特殊作用。所以李公明確告知——“四法各為專部”。

但李公對於自己提出的“簡法”,“並不目力議論”,而是“俱取古仙最精最妙、真如寶見之說疏明於下,使人由此而了明山川之真性情、真結作”。李公期待,“其人久久得悟,自難豁然於心、瞭然於目;覓然求穴探囊取物,始信地理果有一真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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