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發現我內心良善的老師,終生難忘!

莫言:發現我內心良善的老師,終生難忘!


原文:我的老師

這是一個被千萬人寫過還將被千萬人寫下去的題目。用這個題目做文章一般都抱著感恩戴德的心情,當然我也不願例外。但實際生活中學生有好有壞,老師也一樣。

在我短暫的學校生活中,教過我的老師有非常好的,也有非常壞的。當時我對老師的壞感到不可理解,現在自然明白了。

我5歲上學,這在城市裡不算早,但在當時的農村幾乎沒有。

這當然也不是我的父母要對我進行早期教育來開發我的智力,主要是因為那時候我們村被劃歸國營的膠河農場管轄,農民都變成了農業工人,我們這些學齡前的兒童也像城裡的孩子一樣通通進了幼兒園,吃在那裡,睡也在那裡。

幼兒園裡的那幾個女人經常剋扣我們的口糧,還對我們進行準軍事化管理。飢腸轆轆是經常的,鼻青臉腫也是經常的。於是我的父母就把我送到學校裡去,這樣我的口糧就可以分回家裡,當然也就逃脫了肉體懲罰。


莫言:發現我內心良善的老師,終生難忘!



我上學時還穿著開襠褲,喜歡哭,下了課就想往家跑。班裡的學生年齡差距很大,最小的如我,最大的已經生了漆黑的小鬍子。

給我留下印象的第一位老師是一位個子很高的女老師,人長得很清爽,經常穿一身洗得發白的藍衣服,身上散發著一股特別好聞的肥皂味兒。她的名字叫孟憲慧或是孟賢惠。

我記住她是因為一件很不光彩的事。那是這樣一件事:全校師生都集中在操場上聽校長作一個漫長的政治報告,我就站在校長的面前,仰起頭來才能看到他的臉。那天我肚子不好,內急,想去廁所又不敢,就將身體扭來扭去,實在急了,就說:“校長,我要去廁所……”但他根本不理我,就像沒聽到我說話一樣。

後來我實在不行了,就一邊大哭,一邊往廁所跑去。一邊哭一邊跑還一邊喊叫:“我拉到褲子裡了……”我當然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帶來的後果,後來別人告訴我說,學生和老師都笑彎了腰,連校長這個鐵面人都笑了。

我只知道孟老師到廁所裡找到我,將一大摞寫滿拼音字母的圖片塞進我的褲襠裡,然後就讓我回了家。

十幾年之後,我才知道她與我妻子是一個村子裡的人。我妻子說她應該叫孟老師姑姑,我問我妻子:“你那個姑姑說過我什麼壞話沒有?”我妻子說:“俺姑誇你呢!”我問:“她誇我什麼?”

我妻子嚴肅地說:“俺姑說你不但聰明伶俐,而且特別講究衛生。”


莫言:發現我內心良善的老師,終生難忘!



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第二個老師也是個女的,她的個子很矮,姓於名錫惠,講起話來有點外地口音。

她把我從一年級教到三年級——我自己也鬧不清楚上了幾次一年級——從拼音字母教起,一直教到看圖識字。

30多年過去了,我還經常回憶起她拖著長調教我拼音的樣子。今天我能用電腦寫作而不必去學什麼五筆字型,全靠著於老師教我的那點基本功。

於老師的丈夫是個國民黨的航空人員,聽起來好像洪水猛獸,其實是個和藹可親的老人。

他教過我的哥哥,我們都叫他李老師,村子裡的人也都尊敬他。文化大革命期間,興起來往牆上刷紅漆寫語錄,學校裡那些造了反的老師,拿著尺子、排筆,又是打格子,又是放大樣,半天寫不上一個字;後來把李老師拉出來,讓他寫,他拿起筆來就寫,一個個端正的楷體大字躍然牆上,連那些革命的人也不得不佩服。

於老師的小兒子跟我差不多大,放了學我就跑到他們家去玩,我對他們家有一種特別親切的感情。後來我被剝奪了上學的權利,就再也不好意思到他們家去了。幾十年後,於老師跟著她的成了縣醫院最優秀醫生的小兒子住在縣城。

我本來有機會去看她,但總是往後拖,結果等到我想去看她時,她已經去世了。聽師弟說,她生前曾經看到過《小說月報》上登載的我的照片和手稿,那時她已經病了很久,神志也有些不清楚,但她還是一眼就認出了我。師弟問她我的字寫得怎麼樣,她說:比你寫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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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讓我終生難忘的老師是個男的,其實他只教過我們半個學期體育,算不上“親”老師,但他在我最臭的時候說過我的好話。

這個老師名叫王召聰,家庭出身很好,好像還是烈屬,這樣的出身在那個時代真是像金子一樣閃閃發光。

一般的人有了這樣的家庭出身就會趾高氣揚、目中無人,但人家王老師卻始終謙虛謹慎,一點都不張狂。他的個子不高,但體質很好。他跑得快,跳得也高。

我記得他曾經跳過了一米七的橫杆,這在一個農村的小學裡是不容易的。因為我當著一個同學的面說學校像監獄、老師像奴隸主、學生像奴隸,學校就給了我一個警告處分,據說起初他們想把我送到公安局去,但因為我年齡太小而倖免。

出了這件事後,我就成了學校裡有名的壞學生。他們認為我思想反動、道德敗壞,屬於不可救藥之列,學校裡一旦發生了什麼壞事,第一個懷疑對象就是我。為了挽回影響,我努力做好事,冬天幫老師生爐子,夏天幫老師喂兔子,放了學自家的活兒不幹,幫著老貧農家挑水。

但我的努力收效甚微,學校和老師都認為我是在偽裝進步。

一個夏天的中午——當時學校要求學生在午飯後必須到教室午睡,個兒大的睡在桌子上,個兒小的睡在凳子上,枕著書包或者鞋子。那年村子裡流行一種木板拖鞋,走起來很響,我爹也給我做了一雙,我穿著木拖鞋到了教室門前,看到同學們已經睡著了。我本能地將拖鞋脫下提在手裡,赤著腳進了教室。

這情景被王召聰老師看在眼裡,他悄悄地跟進教室把我叫出來,問我進教室時為什麼要把拖鞋脫下來,我說怕把同學們吵醒。他看了我一眼,什麼也沒說就走了。

事後,我聽人說,王老師在學校的辦公會上特別把這件事提出來,說我其實是個品質很好的學生。

當所有的老師都認為我壞得不可救藥時,王老師通過一件小事發現了我內心深處的良善,並且在學校的會議上為我說話。

這件事,我什麼時候想起來都感動不已。

後來,我輟學回家成了一個牧童,當我趕著牛羊在學校前的大街上碰到王老師時,心中總是百感交集,紅著臉打個招呼,然後低下頭匆匆而過。

後來王老師調到縣裡去了,我也走後門到棉花加工廠裡去做臨時工。有一次,在從縣城回家的路上,我碰到了騎車回家的王老師,他的自行車後胎已經很癟,馱他自己都很吃力,但他還是讓我坐到後座上,載我行進了十幾里路。

當時,自行車是十分珍貴的財產,人們愛護車子就像愛護眼睛一樣,王老師是那樣有地位的人,竟然冒著軋壞車胎的危險,載著我這樣一個卑賤的人前進了十幾里路。這樣的事,不是一般的人能夠做出來的。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見到過王老師,但他那張笑眯眯的臉和他那副一躍就翻過了一米七橫杆的矯健身影經常在我腦海裡浮現。

莫言:原名管謨業,1955年2月17日生,祖籍山東高密,是第一個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中國籍作家。他自1980年代以一系列鄉土作品崛起,充滿著“懷鄉”以及“怨鄉”的複雜情感,被歸類為“尋根文學”作家。2000年,莫言的《紅高粱》入選《亞洲週刊》評選的“20世紀中文小說100強”。2005年《檀香刑》全票入圍茅盾文學獎初選。2011年莫言榮獲茅盾文學獎。2012年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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