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科華恆盛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減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廈門科華恆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8月21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及2018年9月10日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實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回購註銷相關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由於近期市場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公司股票價格發生了較大的波動,公司認為若繼續實施本次激勵計劃,將難以達到預期的激勵目的和激勵效果。結合公司未來發展計劃,經審慎研究後,公司董事會同意終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本次終止股權激勵計劃擬回購註銷342名激勵對象合計持有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8萬股,其中690萬股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17.93元(指人民幣元,下同)/股;98萬股為預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18.16元/股。本次擬回購註銷的限制性股票數量佔股權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總數的100%。公司本次回購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購款共計14,151.38萬元,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由此公司股份總數將由279,197,100股減少至271,317,100股。《關於終止實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回購註銷相關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於2018年8月23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購註銷部分股權激勵股份將涉及註冊資本減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債權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註銷/回購註銷將按法定程序繼續實施。

本公司各債權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並隨附有關證明文件。

特此公告。

廈門科華恆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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