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學期即將開學,海口市教育局、發改委和財政局8月30日聯合下發了《2018年秋季學期海口市中小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
根據規定,今年秋季學期,在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繼續免除學雜費、課本費、信息費和作業本費。民辦學校按照補貼標準對義務教育階段就讀中小學生減免學雜費。
規定中要求,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就讀的中小學生按照財政補貼標準減免學雜費,並免費提供課本、作業本。民辦學校按小學每生650元/年、初中每生850元/年的標準,扣減後再另行收取學雜費,不得收取課本費、作業費。
此外,義務教育階段、高中、職業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住宿費按有關文件執行:農村公辦學校免除住宿費;民辦學校和城市公辦學校按照財政補貼寄宿制學校每生200元/年的標準,相應減免寄宿生住宿費。普通高中學費、住宿費按瓊價費字【1999】235號文規定執行。
為規範學校收費行為,海口市還公佈了價格舉報電話。對違反規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搭車收費和不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的學校將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追究學校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價格舉報電話:12358
海口市教育局:68724590
秀英區教育局:68668714
龍華區教育局:66568636
瓊山區教育局:65821238
美蘭區教育局:6531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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