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改、票改、鏈改系列之二:法定數字貨幣體系建立

2018年8月29日,南京市金融發展辦公室宣佈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大學、江蘇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五方合作共建的“南京金融科技研究創新中心”暨“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南京)應用示範基地”於2018年8月28日下午揭牌成立,是2017年底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掛牌成立後我國監管層面邁出的新的一步,並且研究所將會重點研發數字貨幣加密算法和區塊鏈底層核心技術。本文主要針對法定數字貨幣體系建立相關的法律體系進行分析。

一、法定貨幣體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相關規定,我國的法定貨幣為人民幣,且人民幣的唯一發行機構為中國人民銀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而人民幣的法定形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我國的人民幣形態主要為紙幣和硬幣,即“數字形態”的法幣尚未被納入到我國現有法律體系中,而央行牽頭的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做法,從本質上來說,並不能單單理解為人民幣的“數字化”,其將面臨或需要解決如法定形態或支付、結算場景中的具體問題:

(一)將“數字化”納入現有法定貨幣形態

央行等七部委在2017年9月4日發佈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通知》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即

我國監管部門目前對於市場主體融資發行數字貨幣持禁止態度,由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才能具備法定地位

此外,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目前我國法定貨幣只存在兩種形態:紙幣形態和硬幣形態,而同樣由央行發行,並且作為具有支付、流通功能的法定數字貨幣來說,應當首先從形態上“合法化”,即將“數字化”形態納入到我國現有人民幣體系中

(二)支付安全問題

實質上支付安全性問題是任何形態貨幣都會面臨的問題,而以區塊鏈技術為載體的法定數字貨幣區別之處在於此類安全問題主要具有以下特徵:

  1. 匿名性。即如何證明“我的”是“我的”,在加密數字貨幣場景中,用戶通過持有錢包密鑰對數字貨幣進行轉賬或交易操作,在發生被盜事件後,由於賬戶的匿名性往往會導致無法區分真正的賬戶所有人,以及在忘記密鑰的情況下,如何找回賬戶的問題
  2. 追蹤困難。在歷次發生的數字交易所被盜事件中,均發生了黑客入侵且無法追蹤的難題,並且由於數字貨幣本身的“全流通”功能,發生“跨境”入侵的情況下也對追蹤犯罪嫌疑人帶來難度。
  3. 技術漏洞。被公認“交易不可篡改”的區塊鏈賬本技術實質上並非“無懈可擊”,每個交易都需要有相應簽名,而在交易最終確認之前,記錄是可以被暫時偽造的。曾經佔據世界交易總額80%的Mt.Gox,就是因為被黑客在初始交易發佈之前向公共賬本提交代碼更改,並因此造成4.73億美元的損失。

二、支付結算體系

根據我國關於貨幣清算體系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相互之間的清算事項,提供清算服務。銀行卡業務中,銀行卡交易資金清算則主要通過境內銀行以人民幣完成資金結算。而以“數字化”形式的結算體系中,則將會對包括銀行、第三方支付體系在內的清算系統產生重要影響

可以預見的是,以區塊鏈技術為底層技術的法定數字貨幣的點對點支付主要通過用戶自主操作,基本會擺脫物理場景下POS機、ATM等媒介,另外,法定數字貨幣採用分佈式賬本技術,甚至能夠實現替代第三方支付虛擬賬戶充當電子支付媒介,通過區塊鏈上的可追溯性,使得監管部門實現全流程的交易監測。

那麼是否法定數字貨幣支付結算體系將完全突破現有支付體系,尚不得而知,正如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副司長姚前曾發表的《數字貨幣與銀行賬戶分層並用》一文中所言,“數字貨幣如若能夠成功借鑑現有銀行賬戶體系的成熟基礎設施、應用及服務體系,將提高便捷性,從而提升用戶接受程度。”法定數字貨幣和現有的支付體系並非對立,甚至兩者在賬戶體系的結合將會對支付結算系統創造出更大價值

總之,憑藉法定數字貨幣內生的金融服務能力,在與現有貨幣體系、支付結算體系的融合而產生的價值和潛力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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