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數字貨幣的界定與主要特徵

數字貨幣(digital money)暫無統一定義,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認為數字貨幣是一種價值的數據表現形式,通過數據交易併發揮交易媒介、記賬單位及價值存儲的功能。

「數字貨幣」數字貨幣的界定與主要特徵

法定數字貨幣應隸屬於數字貨幣的一種形式,而當前市面上普遍的比特幣(BTC)、萊特幣(LTC)、以太坊(ETH)等幣種是典型的數字貨幣,卻非法定數字貨幣。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經在全球先行先試,2017年已在央行的數字票據交易平臺進行了測試,配合央行數字貨幣測試的機構包括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五家金融機構。

「數字貨幣」數字貨幣的界定與主要特徵

字貨幣主要特徵括以方面

一、幾乎所有數字貨幣均基於區塊鏈與去中心化技術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在支付結算方面表現出不依賴第三方機構,本質是一個公開可查的,由整個分佈式網絡維護的數字總賬,稱之為“區塊鏈”。

二、在發行與生產方面

數字貨幣的本質就是在一個相互驗證的公開記賬系統上記賬,在一定算法的模式下,找出符合條件的一串隨機代碼,然後將這串代碼同其他交易信息打包成一個區塊,記錄在這個帳本里,這樣就獲得了一定數量的數字貨幣。

三、法定數字貨幣與傳統數字貨幣的區別

法定數字貨幣以國家信用為價值支撐,具有非法定數字貨幣無法比擬的優勢,法定數字貨幣有價值錨定。此外,法定數字貨幣有信用創造功能,從而對經濟有實質作用。

目前非法定數字貨幣的根本缺陷都是沒有國家信用作為擔保,難以獲得所有參與者的認可,只能作為一種交易性數字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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