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個稅申報,這5個問題,會計出錯說明基礎知識學的少

增值稅,個稅申報,這5個問題,會計出錯說明基礎知識學的少

1、因城市規劃而被政府批准徵用的房產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土地增值稅:(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條例第八條第(二)項所稱的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是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徵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

2、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應在什麼時候申報呢?按照實施條例和《辦法》的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也就是說,每年的公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的任何一天,納稅人均可辦理納稅申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如果沒有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3、購進貨物退回或折讓收回的已支付增值稅進項稅額能不能抵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而收回的已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應從發生購進貨物退出或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4、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是否免徵增值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二)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養老機構,是指依照民政部《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設立並依法辦理登記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各類養老機構;養老服務,是指上述養老機構按照民政部《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5、個人轉讓境外企業的股權,個人所得稅納稅地點如何判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國境內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並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因此該個人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該選擇並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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