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黨員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今年以來,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 、市委要求 ,認真組織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監督執紀監察職責,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日前,青島市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的3起黨員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青島港公安局前灣港派出所原所長孟亞明為黑惡勢力違法收取停車費充當“保護傘”問題。2012年10月,孟亞明任青島港公安局油港派出所所長期間,在明知青島平安順達公司由黑惡勢力控制並存在違法向石油運輸車輛收取停車費的情況下 ,仍私自向該公司出具《聘請書》,將本應由該派出所負責的石油運輸車輛秩序維護工作交由該公司負責,為黑惡勢力強迫交易、長期違法收取停車費創造了條件。孟亞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免除所長職務、取消警銜,責令提前退休、按辦事員確定退休待遇。

市公安局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辛安派出所原社區輔警馬飛、楊嘯天充當組織賣淫團伙“保護傘”問題。2018年3月,張某某等人預謀組織賣淫,在得到馬飛給予關照的承諾後,遂組織實施賣淫活動,馬飛從中收取好處費。2018年4月,楊嘯天在處置某起招嫖賣淫違法案件時,收受當事人好處費後私自將其放走。馬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楊嘯天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均被解除勞動合同。

黃島區薛家島街道辦事處社會治理辦公室原專職副主任徐希樹履職不力問題。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薛家島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中心原臨時工薛強、北屯社區原會計張峰夥同社會霸痞人員私自在某公司門口附近設置攤位,採取威脅恐嚇等方式,強迫周邊攤販承租,並進行敲詐勒索。徐希樹作為該街道城市管理中心時任負責人,接到群眾舉報後,不認真履行職責,既未組織對舉報問題進行核實,也未及時向該辦事處綜合執法中隊報告,導致上述涉黑涉惡人員違法設置的攤位未被及時依法取締,為其實施敲詐勒索創造了條件。薛強、張峰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二人涉嫌犯罪問題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徐希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相關新聞物流行業“惡勢力”被依法判決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經營物流業務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松因對高密某物流公司心存不滿,多次指使犯罪嫌疑人孫某、王某、張某、劉某採用砸毀車輛前擋風玻璃 、車門玻璃 、後視鏡、前組合大燈等暴力手段對高密某物流公司的3輛物流專用車進行故意損毀,被毀損物品總價值人民幣6012元。嫌疑人郭某松等5人在一定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膠州市人民檢察院掃黑除惡專項小組認定為物流行業“惡勢力”。偵查監督部門對其中3人依法作出逮捕決定,郭某松5人被依法提起公訴。

2018年6月28日,膠州市人民法院對膠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侵犯物流企業正常營業秩序的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訴的案件作出判決,被告人郭某松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 。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本案的辦理,切實維護了市場主體的經營自主權,營造了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物流市場環境。

黑社會性質組織漏網逃犯被公開宣判

6月5日,平度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1986年出生的包某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二個月。被告人包某系平度法院2012年審結的劉某毅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尋釁滋事 、組織賣淫、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案的同案犯。2017年9月被抓捕歸案。

2002年,劉某毅從東北老家來到平度,糾集部分東北籍、萊陽籍社會閒雜人員,以暴力犯罪活動在平度市區打出名號,逐漸形成以劉某毅為組織者、領導者,以李某龍、董某傑等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平度法院於2012年依法對劉某毅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作出判決:劉某毅等19名被告人被判處17年至1年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包某漏網潛逃。

城市信報記者 尚青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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