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幹部篡改僞造個人檔案 中紀委機關報:假的真不了

近日,重慶市紀委監委對重慶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李光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通報將其“違反組織紀律,篡改個人檔案資料,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列為違紀問題第一條。

近年來,有關黨員幹部篡改甚至偽造個人檔案的報道屢見不鮮。如,重慶安全技術職業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杜曉陽借向主管單位移送個人檔案之機,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32處。山西省河津市住建局原局長薛新民在招工、轉幹、入黨、升職和戶口登記等過程中,曾先後11次填報不同的出生日期、4次虛假填寫參加工作時間。共青團河北省石家莊市委原副書記王亞麗,檔案中除了性別是真的,其餘信息全是假的,檔案中的90多枚公章,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假的。

這些幹部之所以要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中的信息,說到底是為升遷不擇手段,通過造假跨過幹部選拔任用所設置的年齡、學歷、工作經歷等“門檻”。這種欺騙組織的行為,違背了黨員必須對黨忠誠的底線要求,影響了黨組織對個人真實情況的瞭解和判斷,擾亂了正常的選人用人機制,也汙染了政治生態和從政環境。

防治黨員幹部個人檔案資料造假問題,必須真正發揮制度的“防火牆”“緊箍咒”作用,把各項規定落到實處。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也有對“塗改、偽造檔案”等行為的明確處理規定。要嚴格執行相關紀律規定,通過全面精準的核查,打消某些黨員幹部的僥倖心理;通過建立選人用人的追溯機制,依規依紀問責追責,釋放責任主體把關不嚴也要“挨板子”的明確信號。

與此同時,應進一步發揮社會監督、群眾監督的作用。黨員幹部的個人檔案資料是否造假,查起來並不難,只要嚴格按照幹部任前公示的要求,向社會公開擬選任幹部和領導的信息,廣泛徵求群眾意見,存疑之處必然難逃群眾雪亮的眼睛。

黨員幹部篡改偽造個人檔案 中紀委機關報:假的真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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