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萬元動遷款的去向,當地政府還需說個清楚

從2007年到2010年,陝西宏潤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承擔灞橋區穆將王村城改項目時,按約向當地支付了1.1億元動遷補償款。按理說,這筆錢作為開發商開發商業地產的補償,理應全額支付給被拆遷的居民。但是,付款之後,開發商卻在新聞中偶然發現,穆將王村居委會在收到這筆款後一共向村民支付了9435萬元,而剩餘1565萬元補償款,則“不知去向”,成了一筆糊塗賬。

1500萬元動遷款的去向,當地政府還需說個清楚

為此,宏潤房地產公司向穆將王村居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其公佈1.1億元補償款的分配明細,但居委會在收到申請後卻置之不理。於是,宏潤公司以“行政不作為”為理由將居委會告上了法庭,但即便法院已判決居委會有責任對該公司進行回覆,但這筆動遷補償款的去向依然未能得到公開,而其分配也至今成謎。

在房地產開發中,無論是政府推行的市政動遷,還是開發商主導的商業動遷,都會有一筆錢用來安置被動遷的居民。政府也好,開發商也好,大多數情況下,都不會在這筆錢上做手腳。但是,在個別案例當中,真正能夠送到動遷居民手裡的錢,卻要打些折扣,有些時候甚至不能彌補居民在動遷中受到的損失,由此引發了社會矛盾。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就是在動遷補償款的發放過程中存在過多中間環節。在這些“中間環節”中,難免會出現個別“雁過拔毛”的事情,而一些機構,也打起了“發動遷財”的主意。

1500萬元動遷款的去向,當地政府還需說個清楚

具體到本案之中,穆將王村的房地產開發,其實只是一個小項目,開發商拿出的1億多元補償款也並不算多。然而,在開發商提供的數額和新聞報道的村民實收數額之間,竟然存在1000多萬元的差額,這實在令人無法視而不見。必須要說清楚這個問題,否則不僅是對提供補償款的企業不負責任,也是對村民利益的嚴重侵犯。

在這起案件當中,作為原告的房地產開發商,也是在付款很久之後,才在一則新聞中偶然發現了自己支付的欠款和村民獲補償的錢款對不上。從2010年到今天,是否曾有當地居民對動遷款過少產生疑問,我們不得而知,但事實告訴我們:如果不是今天開發商將當地居委會告上法庭,這起事件可能一直都無人問津。

1500萬元動遷款的去向,當地政府還需說個清楚

這種現象之所以會發生,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務信息公開的程度還不夠充分。也只有在信息混沌的狀態之下,有意截留錢款的人才有機會“渾水摸魚”。由此可見,在動拆遷工作中,信息公開是個十分重要的程序,信息公開不僅能夠使拆遷順利推進,也能夠讓動遷居民的利益得到切實保障,減少種種矛盾。

就這個事件來說,還有一點值得我們警醒。村委會和居委會作為我國的基層自治組織,它們承擔的工作是為村民和居民提供服務,這種服務除去工作人員的工資以外,應當是無償的。但在實際操作中,許多地方的居委會和村委會卻認為自己也能在幫助村民和居民與拆遷方談判時“分一杯羹”,這種心態無疑是錯誤的。

對這起事件而言,我們最期待的,當然是這筆錢的去向能夠水落石出。如果當地居委會和街道辦說不清這筆錢的去向,有關部門應該積極跟進,嚴肅查處,並且確保這筆錢最終到達村民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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