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大家都驚呼,支付寶更換法人代表,以為自己欠花唄的錢可以不用還了,其實,是不存在的。
國內很多我們知道的大企業,其實法人代表都不是創始人,像現在的阿里巴巴,其實已經更換了三次法人代表了,第二次是張勇,而最近的一次已經換成戴珊。
而我們知道,國產手機,華為全球第二大手機生產廠商,創始人是任正非,但法定代表人也並不是他,而是一個叫趙明路的,有沒有感覺很懵。
小米也同樣出乎我們的意料,小米支付的法定代表人不是雷軍,而是換成了其他人。
那麼法定代表人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是一個職務,也不一定會是公司持股最多的人,但是法定代表人是一家公司必不可少的存在。法定代表人一般是由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兼任,但不可和監事是同一個人。
法定代表人不一定非要在公司的股東里面挑選,也可以由公司外聘過來。但如果公司出現違法現象、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一定都要承擔法律責任,負個人責任的法定代表人才需要承擔相關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但如果公司是因為沒按時記賬報稅或者沒按時年報造成公司被列入工商稅務黑名單的,法定代表人則信用受限,乘坐交通工具等也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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