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哈爾濱市城鄉居民醫保開始辦理!附參保範圍及標準

2019年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保开始办理!附参保范围及标准

2019年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保开始办理!附参保范围及标准

2019年哈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

開始繳費了

一、參保範圍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範圍覆蓋市域內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

1.成人居民,即:年滿18週歲,具有本市戶籍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和農村居民、取得本市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常住人口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

2.大學生,即:各類全日制高校在校學生;

3.學生兒童,即:中小學階段在校學生(含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特殊學校就讀的在籍學生)、學前教育機構在冊兒童、新生兒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戶籍未滿18週歲的少年兒童;

4.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年籌資標準

人員類別

繳費

檔次

年籌資標準(元/人)

政府補助

個人繳費

成人居民

一檔

按照國家規定適時調整

320

二檔

260

大學生、學生兒童

——

260

注:

1、市區內成人居民按一檔繳費;

2、特困供養人員、建檔立卡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中60週歲以上(含60週歲)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上述人員稱“困難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定額補助,所需資金由醫療救助資金解決。(其中:成人居民個人繳費統一按一檔標準給予補助;對於困難人員中的在校大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資金與所在學校各承擔50%);

3、出生90天內(含90天)新生兒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辦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的,需繳納當年和下一年度醫療保險費,待遇期自出生之日起至下一年12月31日止;在每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辦理參保繳費的只需繳納當年醫療保險費,待遇期自出生之日起至繳費當年12月31日止。

4、對城鄉居民在集中繳費期之後參保的,其當年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資金全部由個人承擔,一次性足額繳納,其中,新生兒和春季新入學大學生僅繳納個人繳費部分,困難人員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定額補助。

2019年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保开始办理!附参保范围及标准

三、辦理參(續)保時間、地點

(一)集中繳費期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預繳費制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個人參保繳費的集中繳費期。

1、成人居民、散居兒童和畢業後兩年待業期內大學生在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鄉鎮政府公共服務中心、勞動保障工作站、村委員會(以下簡稱基層代辦點)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大學生和學生兒童,由所在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統一組織辦理參保登記、信息採集及繳費手續。

(二)非集中繳費期

城鄉居民在非集中繳費期參保的,需到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基層代辦點,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溫馨提示:

1、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前,先確認是否已參加政府其他形式醫療保險,請勿重複參保。

2、城鄉居民所在村委會不具備參保登記條件的,可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鄉鎮政府公共服務中心或社區進行參保登記。

3、困難人員每年在集中繳費期內持相關證件到原參保基層代辦點辦理續保手續。

4、參保居民不再續保的,可到原參保所在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停保手續,同時到銀行辦理醫保解約手續。

四、辦理參保所需要件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戶口原件

3.他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4.16週歲以下的學生兒童還需提供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一張。

注:

1、困難居民(學生)參保時還需同時提供,民政部門印發有效的《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哈爾濱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或《哈爾濱市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證》原件;殘聯部門印發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供有效證明原件等。

2、應屆大學畢業生(兩年待業期內):參(續)保時還需提供畢業證原件、哈市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存檔證明。

3、尚未落戶的出生90天(含90天)內新生兒:參保時提供其父親或母親本人身份證原件、本市戶口原件、母子健康手冊。基層代辦點暫以其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號、XXX之子/女和新生兒出生日期進行參保信息登記,落戶後持《出生醫學證明》、戶口原件到原參保基層代辦點進行信息變更。

4、非本市戶籍居民

還需提供哈市居住證和戶籍地未參保有效證明(省內居民醫保系統可查的無需提供,駐哈高校外省戶籍在校大學生無需提供)

五、繳費方式

(一)銀行代扣

新參保居民(不含新生兒)於參保登記當月持基層代辦點出具的《哈爾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簽約扣款憑單》到哈爾濱銀行建立“醫保簽約”賬戶,足額繳存醫保費,待扣繳。未按此規定辦理,導致扣款失敗的,視同棄保。

出生90天(含90天)內新生兒,於參保登記當日持基層代辦點出具的相關手續,到哈爾濱銀行營業網點將保費現金存入“現金繳費業務流水號”內,之後再建立哈爾濱銀行“醫保簽約”賬戶,按規定續存保費。

續保居民在集中繳費期內將下一年度保費足額存到“醫保簽約”賬戶內,待扣繳,也可持身份證或社保卡到自助一體機辦理續保。

溫馨提示:

1、城鄉居民醫保費實行按年預收制,建立“醫保簽約”賬戶後,簽約週期原則上為一年,期滿後居民未提出變更或解約要求的,可視為自動續約,醫保中心按規定每年一次性從簽約賬戶內扣劃下年保費。

2、參保居民到哈爾濱銀行建立“醫保簽約”賬戶時,請同時辦理短信提醒業務,以方便及時瞭解當年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政策及個人醫保簽約賬戶扣款情況。

(二)代收保費

1、行政村不能通過醫保系統為農村居民進行參保登記的,由村委員會統一組織代收保費、開具相關收據,並按規定將保費繳存至指定賬戶。

2、大學生和學生兒童,由所在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統一組織辦理參保登記、信息採集及代收代繳學生醫療保險費。

六、醫療待遇啟動時間

城鄉居民在集中繳費期內參保登記並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期限為每年

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生兒按規定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新入學大學生按照規定繳費的,自入學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以前年度連續繳費大學生待遇期至2018年8月31日的,在2019年規定繳費期內連續繳納下一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其待遇期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城鄉居民在集中繳費期之後參保繳費的,自繳費滿三個月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七、參保信息的修改

因參保基本信息有誤,如姓名、身份證號碼等,需修改參保登記信息的:

(1)在基層代辦點辦理參保登記的成人居民和散居學生兒童,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基層代辦點或區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基本信息修改。

(2)在學校或托幼機構統一辦理參保的學生兒童到社區進行基本信息修改。

提供材料:身份證、戶口原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為保障您的權益,您可通過社區、村委會、網站、諮詢電話等方式隨時瞭解居民醫保政策,按規定辦理參保、續保、繳費和就醫。(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 http//www.hrblss.gov.cn;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hrbybzx;哈爾濱市基本醫療保險諮詢熱線:0451-12333 )

附:市、區醫保中心地址及聯繫電話

經辦機構

地址

電話

哈爾濱市醫保中心

南崗區中山路181號

0451-12333

道里區醫保中心

道里區撫順街98號

84522722

道外區醫保中心

道外區南康街54號

88307618

南崗區醫保中心

南崗區海城街140號

86239212

香坊區醫保中心

聯草街9號民生大廈

51895772

平房區醫保中心

平房區新疆西路2號

87372101-106

松北區醫保中心

松北區松北一路53號

88107370

呼蘭區醫保中心

呼蘭區公園路20號

57343981

阿城區醫保中心

阿城區牌路大街269號

5733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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