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玄:只有惜福的人才能習於勞動、持守戒律、自我尊重

林清玄:只有惜福的人才能習於勞動、持守戒律、自我尊重

我的外祖母活到八十歲,她過世的時候我還年幼,有許多事已經淡忘了,但我清楚地記得關於她的兩件事:一是她過世時十分安詳,並未受病痛折磨;一是她一直到晚年仍然過著極端儉樸的生活。她之所以那樣儉樸,不全然是經濟的原因,而是她認為人應該“惜福”。她不許家裡有什麼剩菜剩飯,因此到了晚年她還時常撿菜湯,把菜盤裡剩的菜湯端起來喝掉而不顧子女的勸阻。她也要求我們吃飯時碗中不可剩下一粒米,常嚇唬我們說:“不撿拾乾淨,長大了會生貓臉。”甚至有米粒落到地上,她也撿起來吃。除了這些,外祖母格外敬惜字紙,要丟棄的書籍、簿本、紙張,絕不與汙穢垃圾混在一起,須另外用火恭敬地焚燒。她過世的前幾年,常有人問她長壽的原因,那時她不僅長壽,身體也健康,她總是回答說,可能是因為惜福。由於珍惜自己的福氣,才能福壽綿長。我當時頗不能瞭解其中的意思,後來讀了明朝學者袁了凡先生的《了凡四訓》,書中說他年幼時遇到一個算命先生,卜了他一生的吉凶,其中有一條是說到他補貢生的時候,一共吃了“廩米九十一石五斗”,他感到十分可疑,直到補了貢生的時候,他一算正好吃了九十一石五斗廩米(按明朝學制,貢生之前是廩生,他們應得的米叫廩米,按月發放,所以易於計算)。了凡先生從此“益信進退有命,遲速有時,澹然無求矣”。連一個人一生可以享用多少米都是命中註定,如果過度放縱地享用,不就是在提早損傷自己的性命嗎?釋迦牟尼在經中也時常叫人惜福、節制飲食,他在《雜阿含經》中說:“人當自繫念,每食知節量,是則諸受薄,安消而保壽。”在《四十二章經》中說:“財色之於人,譬如小兒貪刀刃之蜜甜,不足一食之美,然有截舌之患也。”都是在警醒人不可過多求多欲的生活,身心才能長保康泰。尤其在《醫經》裡說得最為透徹:“食多有五罪:一者多睡眠。二者多病。三者多淫。四者不能諷誦經。五者多著世問。”“人得病有十因緣:一者,久坐不飯。二者,食無貸。……”(食無貸就是吃得過度) “有九因緣,命未當盡為橫盡。一不應飯為飯。二為不量飯(不知節制地吃)。三為不習飯(不知時間地吃)。四為不出生(飯還沒有消化,又吃飯)。……如是九因緣,人命未盡為盡。點人當識,是當避,是已避,得兩福:一者,得長壽。及得聞道好語,亦得久行道。”飯在經書中只是象徵,用以教人惜福,我們常見到年輕時過度放縱的人,到晚年總受疾病的折磨,或淪為貧苦無依,有的人更是等不到晚年,足見佛經中所言句句在理。近讀弘一法師的演講集,他談到“青年佛教徒應注意的四項”,首要就是惜福,然後才是習勞、持戒、自尊。因為他認為在末法時代,人的福氣是很微薄的,若不愛惜,將這很薄的福享盡了,就要受莫大的痛苦。至於惜了福又怎樣呢?法師說:“我們即使有十分福氣,也只好享受二三分,所餘的可以留到以後去享受;諸位或者能發大心,願以我的福氣佈施一切眾生,共同享受,那更好了。”也只有惜福的人才能習於勞動、持守戒律、自我尊重,因此,惜福是作為佛教徒要做的第一件事,不能惜福則不能言及其他。婆娑世界的凡人也是如此,我們可曾見過一個沉溺酒色、縱情逐欲的人能夠自尊、清明而活得健康和長壽的嗎?惜福不是少福,而是惜福得福,這就是平淡之人常享高壽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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