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文規範校外培訓: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①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自己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②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③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央視記者潘虹旭)『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_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國辦發文規範校外培訓: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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