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老二的新房我可以出錢買,都你要答應我這個要求

老公的家庭就是一般家庭,婆婆在鎮上開著一個很小的超市,公公是司機,好像給一個老闆開車,老兩口一個月大概6000左右的工資吧!我爸媽是做小生意的,每年的收入也不穩定,有賺的多的時候能賺上百萬,但是也有賠錢的時候。我們這個城市房價大概是1萬左右,老公家裡還有個弟弟,所以公婆基本沒能力給兩個人都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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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婆婆知道我們家的經濟條件,所以就懇請我們家買婚房,他們家出裝修的錢,我爸媽衡量了一下,為了不委屈我也就同意了,因為要還貸款,所以房產證上寫的我和老公的名字。我爸媽還給了28萬的陪嫁,這也不是秘密,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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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以後老公跟著我爸媽做做小生意,老公這個人很踏實,從來沒有什麼歪心眼,所以他們從來也沒有虧待過老公,每個月給的工資要比上班多很多,爸媽的意思也是隻有我這一個女兒,將來的一切也都是我的,現在讓老公試著接手也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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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第三個年頭的時候,老公的弟弟也準備結婚了,但是女方家裡條件也一般,所以只能要求男方置辦房和車,彩禮錢可以不要,但是必須有房,可是公婆除了自己住的那小小的兩居室以外,哪有別的產業,房價一路飆升到一萬多,他們更是買不起了。但是老公弟弟又是一個痴情的人,非她不娶,所以婆婆來找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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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我家之後,先是對我爸媽,對我一陣猛誇,誇的我都不好意思了,才奔向主題,說能不能讓我拿出當年的嫁妝錢,順便讓我爸媽再贊助一點,他們自己再拿一點,給小叔子買房用。我說當然可以了,這不都是小事嗎?婆婆高興地差點蹦起來,可是我接著說,既然是我出的錢買的房子,所以房子必須得寫我的名字,我可以讓小叔子住,你們也可以跟著一起住,但是必須要交房租,房租就按照市場價的80%來,很合情合理吧!等到小叔子什麼時候有能力了,有錢了,我再原價賣給他,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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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態度很好而且說的合情合理,婆婆自知沒理,所以灰溜溜的回家了,我承認這幾年婆婆對我還不錯,但是我又不是慈善家,一所房子幾十萬上百萬,我也確實沒有能看直接送給他一套,所以覺得這件事做的還是沒錯的,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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