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罐茶的“专利”,曼松的“商标”,堂吉诃德的长矛及其它

茶界可能并不存在唯一的真理。所谓的真理也早已碎片化了,只有圈子里的相对真理,朋友圈分享的真理。谁的真理才是真理?

堂吉诃德催动胯下瘦马,挺起长矛,与想象中的巨人——磨坊风车做殊死决斗。这一刻,唐吉坷德躁狂的脑海中,浮动的尽是中世纪骑士的英勇与荣光。

可悲的是,现实中的堂吉诃德不过是一个耽于幻想、骑士小说读多了的呆子,拉曼却地方的一个落魄小地主。

列位看官,开头讲这一段古,不为别的,只因最近茶界怪事连连——既有堂吉诃德“斗风车”式的悲壮,也有一厢情愿渴求成功的想当然。但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往往不可调和,这也正是堂吉诃德悲剧命运的根源。

我们其实要说的不是堂吉诃德,而是他手中的长矛。长矛是骑士的兵器,也象征着一种权力。但在堂吉诃德手中,“斗风车”的长矛是无用的道具,更像是长长的笑柄。

小罐茶的“专利”,曼松的“商标”,堂吉诃德的长矛及其它

真实世界远比小说精彩。靠“罐子”起家的小罐茶,自然要竭尽全力保卫“罐子”。不过,小罐茶的包装专利近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理由是“小罐茶的包装不具有创造性、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既然不具有创造性,这种争夺包装“面子”的无谓之举已显露无疑。官司继续打下去也没多大意义了。

正如“斗风车”的长矛,无法造就堂吉诃德的骑士梦想。区区一个罐子,成就不了一个品牌。用户喝的是茶,而非“包装专利”,谁会去干买椟还珠的蠢事?

茶的“包装专利”原本就是个笑话,先把茶做好再说别的吧。

今年茶界另一桩比较典型的事件,便是所谓的“曼松”商标维权。

2013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9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厂家寄望于凭借一纸商标注册证,划出一道品牌护城河,打压同行或模仿者、追随者,与申请“包装专利”之举本质上并无区别。在法律框架内行事,是好事,但超越法律框架的“维权”就是侵权了。如前所述,像“曼松”这样既是通用名称、又声称以曼松茶为主要原料、且是地名的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是“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的。以此要挟其它茶农、商家禁止销售“曼松茶”,于法无据,于理无凭。

所以说,“曼松”商标,也不过是“斗风车”的长矛。挥来挥去,只能打到空气。

当然,堂吉诃德们并未绝种。可以化身茶人,商人,文化人,一骑瘦马,一柄长矛,带着一堆帮闲的桑丘,在个人英雄主义情结的缠绕下,疯疯癫癫,欲仙欲死,欲罢不能。这是时代的闹剧。

小罐茶的“专利”,曼松的“商标”,堂吉诃德的长矛及其它

想不到你是这样的堂吉诃德。米兰·昆德拉的解读可谓精彩:“当上帝慢慢离开它的那个领导宇宙及其价值秩序、分离善恶并赋予万物以意义的地位时,堂吉诃德走出他的家,他再也认不出世界了。世界没有了最高法官,突然显现出一种可怕的模糊;唯一的神的真理解体了,变成数百个被人们共同分享的相对真理。”

茶界可能并不存在唯一的真理。所谓的真理也早已碎片化了,只有圈子里的相对真理,朋友圈分享的真理。谁的真理才是真理?

堂吉诃德的长矛指向风车那一刻,长矛便是他的真理。尽管在外人看来这完全是发癫。

只要人类存在一天,人群中永远少不了堂吉诃德式的英雄或狗熊。

一段有关堂吉诃德的文学批评:“这个人物的性格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是神智不清的,疯狂而可笑的,但又正是他代表着高度的道德原则、无畏的精神、英雄的行为、对正义的坚信以及对爱情的忠贞等等。他越疯疯癫癫,造成的灾难也越大,几乎谁碰上他都会遭到一场灾难,但他的优秀品德也越鲜明。”

堂吉诃德毕竟在临死之前觉悟了,他认识到自己其实是个如假包换的疯子。

原谅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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