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有新聞說
一高考考生考上了大學
卻因其家長是“老賴”而可能被拒絕錄取
最後其家長跟法院主動聯繫還款後才恢復信用
不然兒子前途險些被耽誤!
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失信者的日子很難過
……
能否給個“摘帽”機會
讓痛改前非的失信者從新改過
請注意
機會真的來了
日前,為了進一步完善信用信息記錄和失信懲戒機制,重塑社會主體信用,鼓勵失信社會主體不斷完善自身信用,依法履行社會誠信義務,建立自我糾錯、主動自新的社會鼓勵與關愛機制,鼓勵失信主體不斷完善和重塑自身信用,省發改委起草了《貴州省信用信息異議處理和信用修復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和相關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7月16日(週一)。
失信者如何“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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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失信記錄與信用修復?失信記錄是指被我省個人、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四類社會主體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記錄的失信信息(或被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貴州)記錄的失信信息)。
信用修復是指社會主體在一定期限內主動糾正其因非主觀故意因素導致的失信行為,按照一定條件,經規定程序,獲准停用或縮短失信行為記錄使用期限,重建信用的過程。
信用修復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條件一:已對失信行為進行了糾正,並取得明顯成效,該失信行為的不良社會影響已基本消除。
條件二:該失信行為自糾正之日起,1年內未再發生同類失信行為。
(一)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為,包括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強制性產品認證等領域的嚴重失信行為。
(二)有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包括賄賂、逃稅騙稅、惡意逃廢債務、惡意拖欠貸款或服務費、惡意欠薪、非法集資、合同欺詐、傳銷、無證照經營、製售假冒偽劣產品、故意侵犯知識產權、出借和借用資質投標、圍標串標、發佈虛假廣告、侵害消費者或證券期貨投資者火法權益、嚴重破壞網絡空間傳播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嚴重失信行為。
(三)有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公信力的行為,包括當事人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作出判決或決定後,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行等嚴重實信行為。
(四)企業已進入破產程序的。
(五)距離上一次同類失信行為信用修復時間不到1年的。
(六)3年內信用修復累計滿2次的。
(七)3年內同一類失信行為已修復1次的。
(八)失信主體拒絕糾正失信行為或者無故不參加約談、約談事項不落實,經督促後仍不履行的。
(九)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認為存在不能實施信用修復的其他失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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