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喜欢那种简单孤寂的场景。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喜欢这两句直白的诗,喜欢那种简单孤寂的场景。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喜欢那种简单孤寂的场景。

舍不得吃掉,这瑰丽的甜。

我的钢笔字写得不好看。没有力度华彩,缺少规矩方圆。从来不好意思说,小时候也曾练过些年的毛笔字。当然,一旦用起毛笔来,我还是纯熟的,一笔一划亦能让行家看出练过些年头。但,那些合规矩的笔划凑合成一个个字,总少了些飞扬的灵气,呆板凝滞得自己都不爱看。

这件事只能证明一句话,每个人都有各自天分。而书法,显然与我内心的某些东西格格不入。缘此一直油浮于水,我与它从未融溶。那些寂静写字的时光却从未远去。恰如一种孤独,以及面对孤独的坦然态度。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喜欢那种简单孤寂的场景。

灿烂包装下,我的赏味,它的消溶。

初工作的时候,许多刚出学校的年轻人住在单位统一分配的宿舍楼里,或大或小地一人一套房。每天每夜每个周末,都会有各种新奇的聚会。也有几人不参加,我就是其中一个。性情并不孤僻,甚至有时活跃过头,可我只是隔着距离对待各种友善的邀约,隔着距离对待青春与迷惑。只至前年,大家多已零落天涯,再聚在广州一个著名的KTV包房里放声歌唱,有人忍不住问:为什么你当时不参加我们的任何聚会?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喜欢那种简单孤寂的场景。

梦想将糖当饭吃。啊!我的牙!

为什么?我也不知道。其实我是多么喜欢当年的他们和她们,包括彼时上完夜班后堵车,大家索性吆喝司机停住,下车步行回去,一路喧嚣、一路高歌。在深夜里,那整齐而促侠的歌声,可曾惊扰过另一些人的清梦?也不过几年时光,那些纯真的岁月与我们脸上稚气的表情一样,翻过了一页又一页,一直走到如今的处变不惊。

近百号年龄相若的人里,出了几对恋人,只有悄无声息的一对走到了结婚,惊倒一片鸥鹭。我熟悉的却是那个女孩的前男友,他们自小相识,男孩用了多年的深情来追求她,从懂事那年起每年都求她做他的女友。当她终于读了个高学历毕业,来到他工作的广州时,他长吁一口气,以为尘埃落定。他辛苦赚钱,每天做好饭菜,非常细致非常周到地照顾她。因为同住一层楼,我亦吃过很多次他们家的饭,至今还记得那雅致洁白的客厅,里面有一个男人一辈子的用心。对感情无比多疑的我也以为,他们会一生相守。然而。他终究敌不过曾住另一栋宿舍楼里的另一个他。当所有人都搬离两年后,消息来得那么猝然。那个纯良的男子当然还会活下去的,应只剩半颗心,以及一生无涯的孤独,哪怕他也会婚娶。若遇见他,我想必也只淡然点点头,不会让他知晓旁观者的担忧。

对待周遭,如此的淡然和疏离,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如此。我想或许是童年长久地生病、练毛笔字、自己与自己说话,凝固了某些东西。我不喜欢,也不排斥,在寂静里独自度过漫漫成长。伤心时不倾诉,高兴了不张狂,我想母亲当年也应希望我如此,所以总要求我练字。却是练出了一种排遣不了的孤独,如淡蓝的烟,袅袅在黄昏的江面,温暖而模糊。也有一丝隽永甜味。

也好,一辈子不担心会形单影只。因为这是喜欢且习惯了的一种状态。对酒当歌后,繁华人生总会落寞,而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已准备好一颗水来土掩的出世之心。

前尘颗颗,历历在目。

每个人都是一片叶子,无法复制。

那就做自己吧,隔着距离,静观潮起云落。

孤独绵长,甘之若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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