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說是非者,必是是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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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子博先生經典系列解讀之

《弟子規》專欄 之八十九

來說是非者,必是是非人!

來說是非者,必是是非人!

聞過怒,聞譽樂,損友來,益友卻

來說是非者,必是是非人!

龐子博先生:何為“聞”?門內的耳朵,一個門一個耳,聞什麼呢?聞門外的事兒,坐在房子之內,聽的是門外的傳聞,有道聽途說之意,甚至還不如道聽途說,因為都是別人跑到你家來跟你說的事,聞的內容相對小。

“春眠不覺曉,處處聞啼鳥。”一個“聞”字已經道明作者並沒有看見,僅僅是在室內聞聽室外。“聞過怒”, 為什麼用“聞”?已經講明白了是傳言,不是親眼看到、親耳聽到、親身體驗的事情。

來說是非者,必是是非人!

“聞”就是傳言。首先跟你傳言的人本身就有問題,記得:來說是非者,必是是非人。如果你沒有實證,沒有論證,人家跟你一說你就相信了,來傳是非的不是什麼好人,你聽信了,你也不是什麼好人。所以最關鍵的是:你是不是損人,如果是,損友就來了。損人招損人,德人招德人。

“聽”與“聞”有何不同?“聽”繁體為“聽”, 一個耳朵,下面一個壬,壬指水,水是平的,取其水平、平均、均等的、不偏不倚之意。耳朵要用平等的狀態來監聽,用真實的狀況來判斷。

來說是非者,必是是非人!

用一個“聽”字已經包括了判斷曲直是非,已經把心放正了。古人用字的時候已經把實事說了,只是現在人不知道,如果聞就是聽,聽就是聞,那還造這麼多字幹什麼?

怒,奴心,本身應該言聽計從的,言聽計從的人不該有心,一有心了就會以下犯上,就是怒。比如以凡夫之心度天道之理,就是以下犯上。

來說是非者,必是是非人!

岳飛《滿江紅》裡的“怒髮衝冠”,就是用藺相如的典故。當時藺相如拿著和氏璧氣得頭髮直立,把帽子都頂起來了,對秦王說如果不履行諾言,就拿著和氏璧血濺當場。“冠”代表自己的階級地位,自己的職務,這些統統不要了,甚至把命都放棄了,其實就是以下犯上,他以臣的心對君王。

岳飛用了“怒髮衝冠”的典故,已經說明他在越臣子之位去做這個事兒,不聽調遣了,所以足足用了十二道金牌才把他調回來。如果你是皇帝,前面下了十一道金牌都沒能把一個臣子召回來,你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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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就是做過頭了。“過”繁體為“過”,與“禍”同字根,凡事一過,必成其禍,災難就來了。“聞過怒”,聽到別人說自己的過失就憤怒,禍就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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