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甘肅省文化藝術研究所原所長顧善忠違規公款購買禮品、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3年2月至2014年12月,顧善忠先後11次安排單位工作人員違規公款購買土特產贈予他人,開支2.57萬元。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顧善忠擔任所長期間,省文化藝術研究所以會議工作人員補助、會議期間單位值守人員補助、坐班崗位津貼、調研工作人員補助等名義多次向職工違規變相發放津補貼共計5.59萬元。顧善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追繳。

2.慶城縣水土保持管理局局長王明珍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2017年1月,王明珍在時任慶城縣水土保持管理局紀檢組組長黃燕亭的建議下,搬入超面積辦公室辦公。還因存在其他問題,王明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黃燕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涇川縣飛雲中學違規發放購物卡問題。2017年12月,飛雲中學向全體職工違規發放購物卡。飛雲中學黨支部書記、校長張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副校長、支部委員胡曉春、總務副主任劉攀軍、教導主任樊建剛、教導副主任劉金龍被誡勉談話,違規發放的購物卡已收回。

甘肅省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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