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就是「耍流氓」!一樓住戶需要交電梯費?

最近有看到讀者反饋自己小區的一件煩惱事:原來這個住戶住在一層,但是物業要求他每年還要交電梯使用費和維護費。業主和小編吐槽“我住一樓從來也不需要做電梯,沒有使用的話憑什麼要收我的錢!”相信很多業主也同樣遇到過類似的問題,那麼住在一樓到底需不需要交物業費呢?

業主A:我住一樓從來不用電梯,也不需要用電梯,為什麼還要交電梯費!不公平!

業主B:我不用電梯卻要承擔費用,想不明白道理何在!

業主C:作為住在高層的業主,我想說的是要是一樓的業主不用交電梯費,大家都買一樓,哪裡來那麼多的一樓啊!

業主D:一樓不用電梯就算要交也不應該和高層業主交同樣的啊!

物業就是“耍流氓”!一樓住戶需要交電梯費?

物業費主要包含哪些內容?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二、什麼是電梯費?

物業就是“耍流氓”!一樓住戶需要交電梯費?

一般說的電梯費是指電梯運行維護費,是指電梯的日常運行以及維護所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運行電費、年檢費、保險費、日常維護保養費和維修材料費等,不包括電梯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小區電梯屬於小區的公共設施,為全體業主共用,電梯費一般包含在物業費裡面。

……

到底用不用交這方面的費用?不能

根據《物權法》第72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相應義務。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

網友怎麼看:

共分為兩個派系:

支持要交費用的網友認為:

我住樓頂的,地面的草坪跟我沒關係,我可以不交這個維護費麼?畢竟開窗聞不到花香也看不到樹葉。

一樓表面上看可以不用電梯,但你要上樓拜訪鄰居朋友或辦事也不用?

一樓去地下室嗎?一樓使用地下車位和儲藏室嗎?再說也沒多少錢。計較這個還不夠受累的呢。計較的都是有錢又有閒的,搬磚的上班族累一天了,還真懶得計較這事

不支持需要交費用的網友認為:

一樓的業主購買了公攤面積,樓上的應該給一樓什麼補償呢?反而要繳納沒使用電梯的費用!如果是不讓一樓交錢呢?那麼很可能二樓也有要求了吧?嘿嘿!

住一樓的可以每天回家先坐電梯到頂樓,然後在坐下來

反正我們這裡一、二樓都是不用出電梯費的。

一樓確實不該交電梯費,一樓以上的用戶應該隨著樓層的遞增費用也跟著遞增,二十層一上一下消耗的電力還有磨損肯定要比二樓高。

物業就是“耍流氓”!一樓住戶需要交電梯費?

結語

從法律規定來看,電梯為小區公用設施,屬於業主共有,業主可以使用電梯,也需要對電梯的維修和運行承擔義務。目前大多數的小區都是統一收取物業費,並未對小區中一樓的業主免收或者少收電梯費。也曾有某小區一樓業主起訴到法院請求不交電梯費,但是並未得到支持,對此業主可以在業主大會共同商討電梯費的收取辦法,是按樓層高低收費還是統一收費,不過為了便於管理,一般都是統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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