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真的嗎:公司收入200萬,稅後到手只有2.14萬!錯在哪兒了!

這是真的嗎:公司收入200萬,稅後到手只有2.14萬!錯在哪兒了!

這是真的嗎:公司收入200萬,稅後到手只有2.14萬!到底錯在哪兒了?!

胡文

在外部經濟環境明顯變化的情況下,實體經濟更加牽動人心。最近,《公司收入200萬,稅後到手只有2.14萬,哭了!》這篇文章在朋友圈刷屏。標題很催淚,數據也很詳實,擊中和戳中了許多關心實體經濟的人士的痛點和淚點。然而事情真是這樣嗎?

這是真的嗎:公司收入200萬,稅後到手只有2.14萬!錯在哪兒了!

“文過是非”為此求證了一些財務專家以及稅務代理專家。經過梳理,指出了這篇文章在諸多BUG,經不起嚴肅的財務推敲和審核。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在200萬收入中發生人工費用110萬,這本身就很不正常——要不就是作者杜撰的虛假案例,要不就是做了幾套帳虛構許多員工工資來衝減費用。因為低於3500+社保等是不用繳納個稅的,這也是一些中小企業常見的逃避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常規手段。

二、在“租廠房的稅費”這一項目所產生的各種稅費3.71萬元,文中可以說算得門清。但問題是,前提本身就錯了。因為一般情況下這些稅費是由出租方承擔,而不應該由承租方承擔。除非合同約定是承租方承擔,但是這個如果這樣做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三、增值稅前後矛盾。增值稅開始說是27.61萬元,後面計算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又以增值稅16.15萬元為基數計算。而且,房屋租賃、油費、維修費等項目可以進行進項抵扣的,但均沒有抵扣。

四、在計算稅前利潤時,成本計算錯誤。相關成本費用能取得增值稅發票的也應該按不含稅價計入成本,否則導致計算增值稅與計算稅後利潤時自相矛盾。如果按照人工支出確實為110萬元,則稅前利潤應該是:(200/(1+17%))-12/(1+5%)-10/(1+17%)-4-110-15-9-0.12-0.05-1.93-0.83-0.28=170.94-11.43-8.55-4-110-15-9-0.12-0.05-1.93-0.83-0.28=9.75萬元),說到手2.14萬元明顯不符合事實。

五、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稅率適用錯誤。對相關優惠一無所知,不知道充分享受優惠政策:如果是以前年度,根據財稅[2015]99號規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整體上看,《公司收入200萬,稅後到手只有2.14萬,哭了!》一文似是而非,沒有搞懂會計基本核算、增值稅價外稅、交易雙方誰來承擔稅費、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等等基礎財稅知識,屬於不懂稅務及會計的“非專業人士”杜撰的案例。除了搏得眼球之外,反而對人們產生了誤導,不利於實體經濟的發展以及為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輿論氛圍。一些網站在轉載時,甚至添加了“綜合新華社、央視財經”等字眼,試圖增強權威性。但這恰恰說明欲蓋彌彰。相反,從國內每天新增註冊企業數量來看,更證明並不符合事實。對此,有必要予以澄清。

這是真的嗎:公司收入200萬,稅後到手只有2.14萬!錯在哪兒了!

附《公司收入200萬,稅後到手只有2.14萬,哭了!》全文,以作對照。在疑點部分,以黑體字標出。

目前在中國如果自己創業,開家公司,要多高的利潤才能在納稅後,還有賺頭呢?200萬元銷售收入的公司,房租、工資、辦公、材料、設備合計成本160萬元,毛利40萬元。創業者一陣狂喜,賺了40萬元,不錯……但是,如果交完各種稅費,結果到手只有2.14萬元!你沒看錯是2.14萬元(不是21.4萬元),是不是欲哭無淚。具體收入、成本、稅收清單如下,童叟無欺。

假設你開了家公司,用黏土燒製瓷器賣,一年下來,經營狀況如下:

廠房是租的,佔地面積2000平方,談的是稅前租金,相關稅費由租戶負責。廠房月租1萬元(稅前),年租金12萬。

黏土是買回來的,花了10萬元。

公司有兩臺車,一臺載重5噸的貨車用來送貨,一臺2.5升的轎車用來辦公。每年汽油費4萬元。

僱傭員工的支出(含工資、獎金、社保、代扣個人所得稅等)共花了110萬元。

水費、電費、煤氣費、通訊費、辦公費共花了15萬元。

設備維護和折舊9萬元。

今年賣了200萬元產品(含稅)。

我今年能掙多少錢呢?是不是掙了200-12-10-4-110-15-9 = 40(萬)?

當然不是,要先交稅。下面算一算要交多少稅:

稅項1:租廠房的稅費

(a) 營業稅: 12*5% = 0.6(萬)

(b) 城建稅: 0.6*7% = 0.042(萬) (這是在城市的稅率,鎮的話低一點,5%)

(c) 教育費附加: 0.6*3% = 0.018(萬)

(d) 房產稅: 12*12% = 1.44(萬)

(e) 土地使用稅:

以廣州為例,廣州市工業用地稅率分為五檔:15元、12元、8元、5元、3元

按三級用地的標準,每年每平方米8元。

2000*8 = 1.6萬

(f) 印花稅: 12萬*1‰ = 0.012萬

以上(a)~(f),租廠房稅費合計:0.6+0.042+0.018+1.44+1.6+0.012 = 3.71(萬)

稅項2:車船稅

720+480 = 0.12萬

稅項3:印花稅

購銷合同(不含增值稅價)的0.3‰:

200/(1+17%)*0.3‰ = 0.05(萬)

稅項4:增值稅

(200-200/(1+17%))-(10-10/(1+17%)) = 27.61(萬)

稅項5:城建稅——增值稅的7%

16.15*7% = 1.93(萬)

稅項6: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的3%

16.15*3% = 0.83(萬)

稅項7: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的1%

16.15*1% = 0.28(萬)

以上1~7項稅費合計:

3.71 + 0.12 + 0.05 + 27.61 + 1.93 + 0.83 + 0.28 = 34.53(萬)

下面計算稅前利潤,這是企業所得稅的稅基。計算所得稅時,增值稅不得抵扣成本。所以計算稅前利潤時,也不得用增值稅抵扣成本。

稅前利潤 = 200/(1+17%)-12-10-4-110-15-9-3.71-0.12-0.05-1.93-0.83-0.28 = 4.02(萬)

稅項8:企業所得稅,稅率25%

稅前利潤*25% = 4.02*25% = 1.01(萬)

下面計算企業稅後利潤: 4.02-1.01 = 3.01(萬)

要把企業利潤提出來,作為企業主的個人收入,就要分紅。分紅需繳個人所得稅。

稅項9:個人所得稅,稅率20%

3.01*20% = 0.6(萬)

企業主最後到手的錢為:3.01-0.6 = 2.41萬。如果攤分到12個月的話,月收入是2008元。以上還沒計算企業主應給自己繳交的社保費用,如果按2016~2017年廣州的標準,每個月至少要交一千多元的社保費。這樣企業主可支配收入每個月只有幾百元。你原以為全年有40萬利潤,事實上在這麼薄的利潤之下,全年基本白乾。

在以上的計算過程中,企業主繳交的稅費合共是:34.53+1.27+0.76 = 36.56(萬)

這裡至少還有一項稅費還沒算進去:汽油稅。根據2016年3月92號汽油的油價和稅率,每100元汽油含稅50.36元。本案中年花費4萬元油錢,其中包括油稅:4*50.36% = 2.01(萬)

這樣,企業主全年繳稅就是36.56+2.01 = 38.57(萬)

還要說明的是,這38.57萬的稅費,只包括了企業和企業主所繳稅費,尚未包括企業員工所繳的個人所得稅。本案中,根據員工人數和工資的不同,所繳個人所得稅總金額可能在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之間。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目前在我國,照章納稅的話,微利行業難有生存空間。要做就要做暴利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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