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不聽社長的,只聽事實的

摘要:靠什麼直言不諱還能讓人接受?事實。靠什麼保持“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底氣和自信?事實。靠什麼總得罪人卻能讓人尊敬?事實。靠什麼在面對重重壓力敢於去簽發重大的輿論監督報道?事實。事實就是媒體人的護身符,媒體人的勇氣、智慧、判斷、思想、良知、權力都來源於它。

新華社記者不聽社長的,只聽事實的

吐槽青年出品 曹林|文

聽新華社朋友講過國社前社長田聰明的一件往事。記者調查涉及某部門的一件醜聞,該部門領導給田社長打招呼,問能不能讓記者別報道,田社長回應說跟記者瞭解一下相關情況。事實確鑿,調查很紮實,那篇針對相關部門的批評報道還是發出來了。後來一次開會,那個部門的領導碰到田社長,擠對說:看來社長說話不管用啊,記者不聽社長的話。田社長不客氣地懟回去了,說:是啊,新華社記者不聽社長的,只聽事實的。

不聽社長的,只聽事實的。——這句話真是蕩氣迴腸,是對新聞專業主義精神的最好闡釋。新聞的王國裡如果有國王的話,那個國王就是事實。尊重客觀事實,告訴公眾真相,這正是新聞這一行業存在的合法性基礎。塔奇曼說,客觀性是媒體人自我防衛的策略儀式。——對於新聞人來說,“事實”更是一種基礎性的職業防衛的策略儀式,無論面對什麼壓力:當事人的狡辯,政客的壓力,熟人的招呼,企業的公關,誹謗訴訟的壓力,網絡暴力的圍攻,一句話就可以懟回去:我說的是事實!《新聞的十大基本原則》中提到,法國第一張報紙雖然由政府所有,但是其編輯在創刊號上承諾:在一件事上我不會向任何人屈服――那就是我對真實的追求。

靠什麼直言不諱還能讓人接受?事實。靠什麼保持“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底氣和自信?事實。靠什麼總得罪人卻能讓人尊敬?事實。靠什麼在面對重重壓力敢於去簽發重大的輿論監督報道?事實。事實就是媒體人的護身符,媒體人的勇氣、智慧、判斷、思想、良知、權力都來源於它。人們依賴一個媒體,喜歡一個媒體人,也都源於他們在報道事實上的公信力。據說華盛頓郵報有一個原則,為了追求真實,報紙應該做好犧牲物質財富的準備,只要這一犧牲對於公眾利益來說是必要的。

新華社記者不聽社長的,只聽事實的。――這句話給我很多啟示。

其一,媒體領導要有事實自信,敢於擔責任頂壓力。被批評的相關部門找關係,讓社長阻止稿件面世,田社長在瞭解情況看到事實很確鑿之後,支持了記者,沒有屈從於庸俗的關係,這很了不起。不僅是站在記者一邊,更是站在事實一邊,總編輯沒有理由扣壓一篇事實確鑿的報道。媒體的公信力就是這麼建立起來的,事實就在那裡,你不報道,其他媒體會報道,你總是不報道那些看得見的事實,你這份媒體就會被公眾瞧不起,無論你有多高的級別,無論怎麼號稱自己是多主流的媒體,在公眾眼裡只會不斷被邊緣化。

一個媒體的氣質,很多時候就是社長總編輯的氣質在新聞紙上的投射。媒體領導有擔當,有新聞理想,新聞紙上就會洋溢著那種理想主義氣質,記者身上都會燻出那種味道。否則,媒體就沒有靈魂,報道就沒有精神,無非是一篇篇碎片化的信息拼湊而成。媒體賣給廣告主的是什麼?不是版面,而是事實所塑造的公信力,媒體人不是向顧客出售內容,而是和受眾建立一種關係,這種關係建立在對事實的忠誠上。如布羅考所言,報道事實真相創造了媒體與公眾的聯繫,然後媒體再把這種聯繫租賃給廣告主。

關係社會,媒體掌握著報道的權力,當然會被“找關係”,稿件會受到公關壓力,我常跟一些媒體朋友說,千萬不要慣著那種“關係”,長期以往,被這個“關係”擺平,屈從了那個“關係”,報道就會被關係所淹沒,臺將不臺、報將不報,就沒法幹新聞了。既傷害了媒格,更寒了記者的心。常被“關係”擺平,也會被那些被監督對象瞧不起,無法樹立媒體報道的權威。讓人尊敬的方式,不是遇到關係就三緘其口,而是直言不諱的批評。

弗林特在《報紙的良知》裡提到了當年堪薩斯《恩波里亞新聞報》的一個案例,這家報紙在某天的醒目位置報道了該報兩名記者因違反交通條例而被帶到警局的消息,記者的姓名也曝光了。然後該報評論說:“下一回,你到報社來,想要我們隱瞞對某事負有責任的人的報道,就請記住今天這個報道。這兩位被告都有令人尊敬的家庭,他們都有看到這條新聞就會死的生病的親人,而且他們都有一份新聞一見報就會丟掉的好工作”——說得多蕩氣迴腸!對自家的記者都“下得了手”,沒有任何情面可留,足以讓那些“求情的朋友”閉嘴。

其二,記者要調查事實的能力,我從來不覺得新聞行業是一份靠勇氣、良知和正義的衝動去贏得尊重的行業,靠的是事實的調查能力。有確鑿和權威來源、交叉核實、用腳採訪用筆還原的事實,總編輯才有簽發的底氣,否則的話,僅靠著模糊的判斷和自以為是的正義感,靠著單方的信源和捏造的採訪,既是給總編輯挖坑,更是給自己的職業挖坑。當一個行業不談專業技能了,不談調查的方法,而都大談良知、勇氣和道德,那這個行業是很危險的。

這個行業的專業內涵,就是調查事實的技能:少依賴電話和微信,多去面對面採訪;少去想當然腦補,有疑問就去問;少點輕信,不能用信息代替專業求證;少點兒互聯網+,多去新聞第一現場;少點兒10萬+慾望,多點兒對事實的好奇心;剋制評論的衝動,一個準確的報道本身就是它自己的最佳社論。

一個南方週末記者曾經反思說,我從不認為報道弱勢群體比報道跨國公司更有道德優越性。出現在我們報紙上的一些新聞,新聞操作上存在的硬傷被忽略,文中顯露的底層情懷卻受到美譽,顯示出對新聞評價“道德化”的苗頭,這是十分值得警惕的。――這種反思,也是對事實邏輯的尊重,不是看你是雞蛋還是石頭,是弱者還是強者,而是聽事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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