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一種感性,一種衝動,而婚姻則是細水長流

“確認過眼神,遇見對的人”、“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歌詞畢竟是歌詞,現實依舊是現實。歌詞可以安慰,現實需要安撫。

愛情是一種感性,一種衝動,而婚姻則是細水長流

何為“對的人”?一千個人心中必定有一千種答案。“對”,一個“又”,一個“寸”。“又”即“重複、反覆”,不是“一蹴而就”。意思是對的人、對的事,亦不是唾手可得的;也許歷經一番挫折、一番坎坷,反覆試錯方為“對”,重複歸零才得“對”。對的人,也許在你走過風、趟過雨,在轉角不期而遇;也許在你流盡淚、嚐盡痛,驀然回首才後知後覺。“寸”即“寸心、寸微”。對的人也許默默無語,但對你關懷備至;也許其貌不揚,但最懂你的心;也許身無分文,但願擠幹最後一滴血來滋潤你。對的人,不會厭煩重複而平淡的生活,不會抱怨辛勞而艱苦的生命。只要有你,便知足;只要有明日,便有明天。

愛情是一種感性,一種衝動,而婚姻則是細水長流

什麼是“合適”?“合適”就是“匹配”。就像一個“凹”,一個“凸”。你有你的指標,他有他的指標,雙方指標能配上。兩個人在一起相處,最重要的就是脾性要合得來,脾氣很重要,最合適的兩個人,是一個急性子,一個軟性子,正好你能包容我的缺點,而我能彌補你的不足,只有脾性進行互補,兩個人才能走得更遠。如果兩個人連脾氣都合不來,說句話都要吵,何時才能吵到頭啊!以後的日子難免會太煎熬一點,特別是兩個人暴脾氣的人走到一起,各執己見,誰也不願意讓著誰。兩個人只有相處的舒服,才能有繼續走下去的慾望,當把生活過成一種應付和煎熬的時候,距離散夥也就不遠了,人的精神承受能力是有限的,長久生活在壓抑之中,精神會逐漸遠離,從而尋找一個可以讓自己舒服的靈魂。也許沒有百分百,但也有百分八十。你要的能從對方處得到,你有的也能滿足對方。這,就是“合適”。遇見“對的人”,再變成“合適”的人。

愛情是一種感性,一種衝動,而婚姻則是細水長流

什麼是"不合適‘’?其實兩個人的家庭背景和生活條件懸殊過大的時候,兩個人即使走在一起,還真不一定合得來,就好像我不懂你的世界,你也不懂我的世界,誰都沒有錯,只是從小的家庭環境影響了每個人的不同見解和觀點。還有另外的一層意思,那就是三觀,所謂的三觀,指的是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兩個人在一起要想和得來,首先兩個人的生活與精神層次應該是在同一檔次上。比如出現一件問題的時候,兩個人的想法總是碰撞不到一起去,你嘲笑我不懂,我笑話你幼稚,最後就只有道不同不相為謀。

愛情是一種感性,一種衝動,而婚姻則是細水長流

很多時候,愛情更多的是一種感性,一種衝動,而婚姻則是一種細水長流的過程,它會非常現實,理性,兩個人一切的脾氣,習慣,習俗,文化方面的差異,矛盾,都會在長年累月的夫妻生活中,被顯現出來夫妻過日子的過程,難免會有些小問題,只要兩個人可以相互包容。慢慢的就會建立一個溫暖的家庭,隨著時間的推移,倆人就形成了默契,從愛情變成了親情!不這時候你會發現,不管你以前愛不愛對方,此時此刻你都覺得你們很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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