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陷輿論漩渦 網際網路上市企業切忌「比爛」思維

鄒奕萍

號稱“3億人都在拼”的電商平臺拼多多,還沒好好感受到上市的喜悅,僅上市幾天,有關拼多多售假、山寨、侵權的質疑聲一波接著一波席捲而來。而面對各界的質疑,拼多多創始人黃崢“山寨不是假貨”的回應更讓外界覺得這是一種“關公戰秦瓊”的開脫。

將薄利多銷做到極致不等於允許假貨氾濫,商業模式成功不代表面對問題可以擺出各種藉口。面對質疑,沒有拿出平臺的的擔當,這主要是“比爛”思維在作祟。據《人民日報》報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監司高度重視媒體反映的拼多多平臺上銷售侵權假冒商品等問題,已經要求上海市工商局約談平臺經營者。對剛敲鐘上市的互聯網“新貴”拼多多而言,轉身就被敲響誠信警鐘,這確實尷尬。而這也在警示所有的互聯網上市企業,遇到問題應拿出責任擔當, “比爛”思維、“向後看”思維要不得。

拼多多深陷“山寨”“假貨”旋渦

在短短的三年時間內就把平臺推向階段性的高峰,拼多多一夜之間成為億萬富翁的爆發神話確實是吸引眼球。在其上市的第一天,拼多多股價暴漲40%,市值高達300億美元,並緊隨阿里和京東其後,可謂前程似錦。

然而,正是這種速曝光在全世界的聚光燈效應,也使隱藏在深層次的問題暴露無疑。上市後幾天,拼多多就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先是由“爸爸的選擇”在美國對拼多多發起訴訟,而後7月28日,創維公開聲明要求拼多多停止銷售假貨。儘管拼多多聯合創始人曾對外發聲時指出:“拼多多的核心優勢是不斷做爆款,把SKU的深度做到極致,就能把壓縮成本、毛利,靠走量賺錢的思路做到極致。”但由於產品價格低廉,淘寶成長過程中曾遭遇的“假貨問題”開始在拼多多身上初現端倪,尤其是在小家電品類領域,拼多多幾乎成為山寨廠商賴以生存的溫床。

7月31日上海市、區兩級工商已約談拼多多,要求其立即展開自查自糾,對媒體反映的以及商標權利人投訴舉報的問題進行整改,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到8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監司表示,高度重視媒體反映的拼多多平臺上銷售侵權假冒商品等問題,已經要求上海市工局約談平臺經營者,並要求上海市和其他相關地方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對媒體反映的以及消費者、商標權利人投訴舉報的拼多多平臺上銷售山寨產品、傍名牌等問題,認真開展調查檢查,不管是第三方平臺還是平臺內經營者,只要構成違法,都將依法嚴肅處理。

祭出諸多借口實為“比爛”思維作祟

在質疑面前,拼多多方面祭出了很多的藉口,如“中國低收入人群還人多”“三歲的拼多多比當年三歲的淘寶做得好”“山寨貨也不是假貨”等等。31日的溝通會,黃崢和他的小夥伴多次提到,“拼多多隻是三歲的孩子”,“阿里爬過的坑,我們也得爬”,“這是行業普遍存在的問題”。不管有意還是無意,這些表述多少有“甩鍋”的嫌疑。

其實,已經做到中國電商第三大平臺的拼多多,應該徹底摒棄“比爛”思維、“向後看”思維,拿出擔當正視自己的問題。相比之下,淘寶跟京東對打假的處理值得借鑑。根據相關數據顯示,淘寶治假的成績是24萬個淘寶疑似侵權店鋪被關閉;主動刪除的疑似侵權鏈接中,97%一上線即被封殺;每1萬筆訂單中僅有1.49筆為疑似假貨。京東方面則採取了政企配合的共治模式,早在2016年,為了更有效治理第三方商家虛假、違規宣傳問題,京東就與北京市工商局合作探索,共同完善工作機制,對此類案件依法移交至商家工商註冊地執法部門處理,追究商家違法責任,並通過信用懲戒等手段,加大對違法商家的綜合治理力度。

夯實網絡平臺的主體責任是大勢所趨

過去,不少電商平臺打著“避風港原則”的旗號,對於侵權內容、侵權商品揣著著明白裝糊塗、渾水養魚。如今中國對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和全民共識,已然今非昔比。以《電子商務法》為代表的互聯網立法,將更多地強調平臺的主體責任。

首先,勿忘社會責任。不管拼多多是創立了三年,還是三十年,既然要上市,要成為互聯網新貴,就必須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就必須遵守基本的商業道德底線。作為一家互聯網上市企業,不能在上市時要享受大企業的估值,在監管時卻強調自己是初創企業。不售假,是放在任何商業社會都成立的基本原則,也是對知識產權的基本尊重。

其次,打假是電商平臺的義務。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市場規則,電商平臺作為受益者,打假義務責無旁貸。無論是對於內容生產的互聯網平臺還是對於電商平臺,管好自己地盤上的事,已經成為互聯網行業發展的共識。

再次,正視問題拿出整改的擔當。拼多多更應該做的是正視自身的問題,像聲明中說的那樣,“消費者導向”,“從消費者最最切身的利益點開始抓,開始改,持續地改”。另外,創新是進步的不竭動力。而商業上的創新,最該體現為在新技術、新產業、新產品上執著攻堅,不斷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創造更高質量的產品服務和消費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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