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性(現代故事)

倘若一個人秉性惡劣,任憑勸導,其終究是難以改頭換面,永遠都是一往如前。上言有一概而論之嫌,反正真的有此“異類”,著實令人頭痛……那種與生俱來的本性深入骨髓,滲透血液,豈能輕易回頭是岸?

上述小段不難看出本人言語的苛刻以及些許憤恨,且折射出的無奈。

是的,不僅無奈甚至無助。我這個人偏執的很,總是喜歡把一些於己無關的事攬上身來,從而增添莫名之憂。簡而言之吧,我的身邊就有這麼一個人,為了其,我可謂是操碎了心。然而可笑的是,始終都是我一人在唱獨角戲,沒有任何人知道。由此,註定是一腔悲劇,我把自己禁錮在此域,不願自拔!

她是一個女孩,交往了幾任男友,這在當今社會不足為奇。直至現任,終於停下腳步,安穩戀愛。按說這是完美結局,並無不妥,可是為人者有一處“詬病”,就是喜新念舊。

其實這是人之常情,沒有誰規定不能與前任藕斷絲連,最起碼可以做朋友。既是“朋友”,那麼務必要界定分水嶺,這才是智舉,也是問題所在的關鍵。然而她不懂其間的利害關係,遊刃有餘的徘徊在幾任之間。

我看著眼裡,急在心裡,卻不能暢所欲言,我有苦衷,開篇兩個小段已經明喻我的愛莫能助。我只能將觀其變,任由事態發展。再羅嗦一句,人的心態很複雜,縱然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所以,我真的無力為之……

都說積鬱成疾,我挺壓抑的,漸漸的轉變為憤怒。真想破口大罵,怎會有如此不諧世事的女子,絲毫不懂人情世故以及羞恥。

既然談戀愛,就認真對待,愛情是很神聖的,豈容褻瀆?既然擇偶已畢,又何必與前任曖昧有佳?不懂的玩火自焚的後果嗎?難道非要引火燒身才幡然醒悟嗎?一連串的質疑並不能證明什麼,全是我的反問。其實她懂,這點淺顯的道理她還是能夠領悟的。我只想說懸崖勒馬為時不晚……

鐵一般的實情,絕大多數的前男友與已經分手的女友保持聯繫,是懷念她的體香。

算了,我真的不願再說什麼了,詞窮了。反正就是這麼個事兒,是非利弊一目瞭然。引用一句網絡語言“不作死就不會死”,即使有朝一日她自食其果,也是咎由自取。

為人者真的是性格各異,她的本性如此,不會改變的。相同的事情不同的處理方法,明智的女孩懂得怎樣處理才為妥當,做朋友無可厚非,但絕不會為將來埋下隱患。

我只能說她天性如此,骨子裡不羈,別無它釋!

但願別讓我聽聞無意聆聽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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