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乾縣要求60歲以下農民重領結婚證 被指太折騰 回覆:合規

陝西乾縣要求60歲以下農民重領結婚證 被指太折騰 回覆:合規

近日,有網友發帖吐槽,陝西咸陽市乾縣民政局要求60歲以下的已婚農民必須重領一次結婚證,發帖人認為,領證過程既勞民傷財又效率低下。乾縣民政局工作人員就此事回應,這一要求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網友發帖:農民重領結婚證太折騰

近日,網友“三秦一夫”發帖稱乾縣民政部門要求60歲及60歲以下的已婚農民夫婦必須再領一次結婚證,並要求農民必須先到其所在村委會開證明,後到鄉鎮政府蓋章,辦完這些手續後,夫妻雙方到縣城的婚姻登記所再領一次新的結婚證。

“三秦一夫”在貼中描述,現在很多農民都外出打工,年底才能回家,過完春節就又得再次啟程打工,農民方便辦理的時間剛好是民政部門的非工作時間。民政部門的這一政策,將很多農民的生活節奏打亂了。其次農民夫婦為了重新領證得搭車外出、交納20元照相費還得花費一整天的時間。“三秦一夫”認為,這一措舉,既勞民傷財又效率低下。

在發帖中,“三秦一夫”向民政部門提議,建議婚姻登記機關能利用公安機關的戶籍登記系統,完成婚姻登記部門的工作,不要讓農民們來來回回跑,這樣才能接地氣、少花錢、易操作、效率高……

乾縣民政局:符合法規

近日,媒體就網友反映的問題致函乾縣民政局。乾縣民政局經調查後,函覆媒體。回函中稱,對婚姻登記歷史數據進行補錄是中省市民政部門安排的一項正常的業務工作,2018年2月省民政廳印發了《關於建立全省婚姻登記歷史數據補錄月通報制度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要求,各縣市區務必趕2018年10月底前完成1970年以來婚姻登記歷史數據錄入數據庫的目標,自本月起對各地婚姻登記歷史數據補錄情況進行月通報,並納入社會事務工作年度考核內容。2018年2月市民政局印發了《關於建立全市婚姻登記歷史數據錄入通報制度的通知》。

為完成婚姻登記歷史數據補錄工作,乾縣民政局印發了《關於婚姻登記信息補錄的通知》,另外,通過發佈公告、散發宣傳單的等多種方式,宣傳《婚姻法》及結婚證補領程序,動員群眾補領結婚證。在辦理婚姻登記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群眾隨來隨辦。截止目前,乾縣民政局共補領結婚證7920本,補錄婚姻登記歷史數據13782條。

網友發帖提及的“原本一個既簡單,又高效,不勞民的方法是婚姻登記機關進入公安機關的戶籍登記系統,一切所需信息就自然到手了”。

乾縣民政局在開展此項工作時沒有采取上述辦法的原因是:《婚姻法》第八條明確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如果只是簡單的將公安戶籍登記信息改為婚姻登記信息,與《婚姻法》規定不符,會造成很多婚姻當事人“被結婚”,給當事人造成更大的不便。(華商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