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每日一練:刑法(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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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題】

關於認識錯誤的判斷,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甲為使被害人溺死而將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沒有水,被害人被摔死。這是方法錯誤,甲行為成立故意殺人既遂

B.乙準備使被害人吃安眠藥熟睡後將其勒死,但未待實施勒殺行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藥死亡。這是構成要件提前實現,乙行為成立故意殺人既遂

C.丙打算將含有毒藥的巧克力寄給王某,但因寫錯地址而寄給了汪某,汪某吃後死亡。這既不是對象錯誤,也不是方法錯誤,丙的行為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

D.丁誤將生父當作仇人殺害。具體符合說與法定符合說都認為丁的行為成立故意殺人既遂

【正確答案】 AC

【答案解析】 選項A說法錯誤。因果關係錯誤,是指侵害的對象沒有錯誤,但造成侵害的因果關係的發生過程與行為人所預想的發展過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結果推後或者提前發生。選項A中,甲為了殺死被害人而將被害人推入井中,結果井中無水,被害人被摔死。這屬於因果關係錯誤,而不是方法錯誤。

選項B說法正確。構成要件的提前實現,是指實際上提前實現了行為人所預想的結果。選項B中的情況就屬於犯罪構成的提前實現。

選項C說法錯誤。丙意圖殺害王某而郵寄含有毒藥的巧克力,其主觀上沒有認識錯誤,其在郵寄時將地址寫錯而郵寄給了汪某,這裡也只是方法的錯誤而非主觀認識的錯誤,所以丙的行為屬於打擊錯誤而不是對象錯誤。按照法定符合說,丙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既遂。

選項D說法正確。丁的行為屬於具體的事實認識錯誤中的對象錯誤,對於對象錯誤,無論採用具體符合說還是法定符合說,結果都是一樣的。因此,丁的行為成立故意殺人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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