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夫還債28年,老人用小半輩子證明:做人一定要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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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老人叫王淑芹,是安徽人,在1988年,她的丈夫廠房著火,損失慘重,還欠下了4萬餘元的債務。因為這個事情,老人的丈夫甚至精神失常,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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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個年代,還有“萬元戶”這個名詞,上萬的資產,那可不是一個小數目。普通工人一個月也就幾十塊錢,一套房子才幾千塊錢,錢非常的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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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人死債消,但是老人並沒有選擇逃避,她一邊打工還債一邊還要撫養三個兒女,吃了很多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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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還債,老人什麼都做,給別人家洗過碗、外去卸過貨,這對當年條件還算不錯的她來講,非常的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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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芹覺得,幸福其實很簡單,只要有餘錢能喝上,日子就不錯了。一直到2016年,老人才將所有的債務全部還清,她說:“就算是,也必須把債還清,我們不賴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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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還錢,為人誠信,很簡單的道理,又有多少人能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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