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初中學考來了,全部科目都要考!

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印發了《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初中學考實施辦法》),

明確初中學考制度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7年級新生開始逐步實施,2019年起按照《課程方案》的課程進度開始組織相應科目的學考

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均列入初中學考範圍,包括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其中“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游泳”作為必測項目

考試對象

  • 在我省各初中學校就讀的學生均應參加初中學考。

  • 初中學考制度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7年級新生開始逐步實施,2019年起按照《課程方案》的課程進度開始組織相應科目的學考;

  • 2020年起,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和有要求的中等職業學校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社會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初中學考。

考試科目

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均列入初中學考範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

考試方式

  • 語文、數學和地理3個科目實行閉卷筆試的方式。

  • 道德與法治、歷史可採用閉卷、開卷與閉卷相結合或開卷的方式,具體由各市決定,委託省命題的由省教育考試院決定。

  • 外語實行閉卷筆試加聽力(或聽說)測試的方式。

  • 物理、化學和生物3個科目實行閉卷筆試和現場實驗操作相結合的方式。

  • 體育與健康考試在初中每學年進行一次《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在九年級時進行3個項目的考試,其中“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游泳”作為必測項目,另外選擇體能及運動技能各一項進行現場考試,並當場給出成績。

  • 音樂、美術和信息技術3個科目要採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考試項目和形式由各市自行確定。

考試時間

原則上,生物(含實驗操作)和地理2個科目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結束前進行;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7個科目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6月中下旬進行;

體育與健康科目及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5月底前進行;

其他科目考試時間由各市根據課程教學進度統籌安排。

其中,委託省教育考試院命題或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科目的考試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

考試分數與時長

省教育考試院命題的各科卷面原始分數為: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各120分(其中外語科目含外語聽力3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和生物(含實驗操作)科目各100分

省教育考試院命題的各科考試時長為:語文科目120分鐘,數學和外語科目各90分鐘(其中外語科目含外語聽力20分鐘左右),物理(不含實驗操作)和歷史各為80分鐘,道德與法治、地理、化學(不含實驗操作)和生物(不含實驗操作)各為

60分鐘

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和信息技術及理化生實驗操作(理化生各科目可分別考試,也可合在一起考試)各科(項)滿分值、考試時長由各市自定。其中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分數不低於每門科目考試總分的10%。

成績使用

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初中畢業的基本依據。

作為初中教育教學質量監測的參考指標。

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基本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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