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工匠強國到製造強國(下)

【世界經濟競爭主要圍繞製造強國競爭展開,而製造強國競爭離不開工匠強國競爭。因而,要建設製造強國,必須為建設工匠強國提供政策支持】

□中國社科院工經所課題組

建設工匠強國需要有力政策保障

與中國急需建設工匠強國相對照的是,國際社會也面臨著技能型人才的巨大供求缺口。按照權威機構的估算,在發達經濟體,預計有多達9500萬工人缺乏職業上崗所需的技能;在發展中國家,招聘公司對有第二職業教育的技能型員工的需求高達4500萬。根據全球智力短缺觀察(TalentShortage Survey)提供的報告,技能短缺阻止了亞太地區45%的僱主填補職業缺口。在印度,有61%的僱主招聘不到有技能的勞動者,而在巴西,這一數據高達68%。在土耳其和巴西,至少有10%的企業抱怨,勞動力的受教育狀況和技能水平限制了企業的發展。

根據有關方面提供的信息,中國技能勞動者總量雖超過1.65億人,但僅佔就業人員總量的21.3%,其中高技能人才4791萬人,僅佔就業人員總數的6.2%。技能型人才不僅存在總量不足,還存在著結構性短缺。預計到2020年,全國企業高技能人才缺口將達2200萬。技能型人才的短缺,對於中國經濟發展具有一定的制約作用,使經濟潛力不能有效釋放。

國際社會已經認識到,填充技能型人才缺口,是促進經濟發展和實現工業化的需要,並已經採取積極行動促進技能型人才的規模擴大與能力提升。印度總理莫迪2014年曾經指出,“如果我們要推動國家發展,我們的使命必然是‘技能開發’(skilldevelopment)和‘技能型印度’(Skilled India)。千百萬印度年輕人獲得技能,可以驅動印度邁向現代國家。”

在一定程度上,世界經濟競爭主要圍繞製造強國競爭展開,而製造強國競爭離不開工匠強國競爭。因而,建設製造強國,必須為建設工匠強國提供政策支持。

第一,應該進一步完善工匠強國建設的制度安排。圍繞技能型人才培養、使用、流動等問題,加強部門之間的聯動,形成促進技能型人才發展的頂層政策框架,為工匠強國建設保駕護航。

第二,在重視義務教育後的普遍化能力提升教育中,應該強化職業教育的分量。目前,雖然中國的中小學普遍實行義務教育,但是在高中畢業後出現三個方向的分流:一類進入普通高等院校;一類是進入職業技能培訓渠道;還有一類直接進入社會,成為既沒有得到普通高等教育又沒有得到技能教育的打工者。未來應該加大前兩類方向的教育分流,把第三個方向的流動逐漸“歸零”,儘可能使所有高中畢業的人員都得到能力提升的教育,轉向高等教育方向或者職業技能教育方向,藉以提高所有人員的受教育水平。其中,必須加大職業技能院校建設力度,建設職業技能培訓領域的“黃埔軍校”,完善辦學條件,加強產學結合,提高學生的動手能力,提高教師隊伍水平並完善教師晉升制度,夯實大國工匠的人才培養基礎。

第三,積極規範和發展技能工作室、創新工作室制度,完善師傅帶徒弟制度。在以往的企業管理中,全國各地的企業曾經總結了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比如小發明、小創造、小革新、小設計、小建議的五小活動,對於提升企業的管理效率具有重要作用,應該加以保留。近年來,中華全國總工會等部門積極推進企業創新工作室的建設,促進形成企業生產線上的師傅帶徒弟、師徒合作創新等新模式,在實踐中的作用與價值也比較突出。應該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形成規範化的管理模式,在廣大企業中形成群體性技能提升的良好氛圍。

第四,為技能型人才顯示才能提供更多的競技性平臺。近年來,在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全國開展了多個領域的技能競賽活動,對於技能型人才展示才能起到了重要作用,一些過去默默無聞的技能型工人通過競賽顯露獨特技能,得到全國性獎勵,並在新的崗位上發揮了更大作用。內蒙古等省區先後開展了較大規模的技能競賽,促進技能水平的提升。2017年,中國在第44屆國際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最多金獎,佐證了中國職業技能水平大幅度提高。中國應該長期保持在這一獎項國際前三地位,以此作為檢驗國家勞動力技能水平高低的重要標誌。同時,針對一些涉密領域的不便於開展全國公開技能競賽的軍工、安保等特殊行業,也可以在行業內展示其技能,但可按照全國同等水平的技能大賽標準予以獎勵。

第五,積極改善技能型勞動力待遇水平。應該加強職業技能隊伍的分類分級,形成技能型人才的晉級階梯,並規範技能型人才的晉級提升。要規範技能型人才薪酬制度,進一步提升技能型人才的收入,使技能型勞動者的報酬與其勞動貢獻相一致。逐步拉開技能型勞動者與一般勞動者收入差距,引導企業內部員工追求技能水平的普遍提升。

第六,強化終身技能學習。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各國,都十分終身學習,以持久提升員工的技能水平。中國在這方面,還沒有形成規範化的終身學習與培訓制度。相關部門應該借鑑國際經驗,加強政策引導,使員工在終身學習中持續提升能力,以適應技術變革與企業競爭的需要。同時,作為企業管理者也要保障員工持續學習中的待遇,把員工學習視為企業能力提升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七,重視借鑑國際經驗。市場經濟的許多國家,已經形成技能型人才培養使用的經驗。比如德國通過建設雙元制教育體系,把學生在職業技能學校的學習與在企業的學習結合起來,學生在企業的學校實踐活動還可以獲得一定報酬,既解決了學生學習實踐問題,也解決了企業技能型員工的來源問題,可以實現雙贏。在中國建設技能型人才隊伍過程中,需要很好地借鑑發達國家的經驗,更好地完善中國技能型人才培養使用體系。

第八,完善相關法律。在現代市場經濟國家,對技能型人才的培養、使用、校企合作等都有許多法律制度加以保障。中國的技能型人才培養使用制度行之有年,但相關法律法規相對欠缺。應該加強法律法規建設,為建設工匠強國提供法律保障。

(課題組組長:周民良;課題組成員:滿明俊、郭葉波、梁娜、褚永傑、陳凡;本文執筆:周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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