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1959年,茅台酒商標、包裝和酒質的變化!

1951年開始,貴州仁懷縣人民政府通過購買、沒收的方式,將茅臺鎮名氣最大、規模最大的三傢俬營酒坊“成義燒房”、“榮和燒房”、“恆興燒房”(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華茅”、“王茅”、“賴茅”)合併,成立了國營的茅臺酒廠沿襲傳統工藝,繼續生產茅臺酒。

1950—1959年,茅臺酒商標、包裝和酒質的變化!

1953年7月29日茅臺酒廠劃為省級企業時確定的名稱,之前是縣屬企業,酒廠成立初期的名稱,也經歷了“貴州省專賣事業公司仁懷縣茅臺酒廠”→“貴州專賣事業管理局仁懷茅臺酒廠”→“貴州省地方國營仁懷酒廠”→“貴州省地方國營茅臺。

1950—1959年,茅臺酒商標、包裝和酒質的變化!

建廠之初,茅臺酒廠就得到了中央政府的重視和支持。1952年,茅臺酒的產量為72噸,超過了解解放前三傢俬營酒坊的年產總和。並在當年的第一屆中國名酒評選中,榮獲國家名酒稱號。

在這一時期,值得茅臺酒的收藏者和研究者注意的是,茅臺酒商標、包裝的變化以及酒質的變化。

1950—1959年,茅臺酒商標、包裝和酒質的變化!

茅臺酒的規格,自建廠之初就採用國際較通行的500克和250克(而非今ml、L標註)。酒的瓶身,一開始沿用的是解放前的3節土陶瓶,隨後又使用過一節的土陶瓶、白瓷瓶等。木塞尿泡皮封口,在其背標上清楚地標註著“解放前曾在巴拿馬賽會評為世界名酒第二位”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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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也經歷了“工農”、“車輪”、“葵花”、“五星”、“飛天”等變化,最終確立了外銷“飛天牌”和內銷“五星牌”。據《茅臺酒廠志》記載和《解讀神秘茅臺》介紹,1951年地方國營茅臺酒廠成立以後,最初的註冊商標為“貴州茅苔”牌,上端正中為工農攜手圖案,左右兩邊有波浪線條,其下有“貴州茅苔酒”五個大字和“貴州省地方國營仁懷酒廠出品”十三個白色小字。1953年,茅臺酒開始向國外銷售,瓶貼印有由金色麥穗齒輪和五星組成的“車輪”圖案(即今“五星”商標的前身)。但這個“車輪”圖案開始沒有在海外註冊,1955年11月立委託授權書,逐步獲得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區和國家的商標註冊批准。

1950—1959年,茅臺酒商標、包裝和酒質的變化!

而1956年的“貴”字車輪牌茅臺、1957年的“大仙女”、1954年的“艹”字“苔”字車輪牌茅臺,1952年的“工農牌”茅臺酒等,則可稱為“絕品”甚至“孤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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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商標名稱、商標圖案,到酒瓶的形質、規格都為現在的茅臺酒奠定了基礎。這一時期的茅臺酒,珍稀品種眾多,是茅臺酒收藏的重要時期。如果我們將現今存世量本已不多的1958、1959年的內銷五星牌黑褐色釉土陶瓶當做“一般品種”的話,那麼同樣是這兩個年份的五星牌黃色、紅色釉土陶瓶茅臺酒、出口飛天牌白瓷瓶茅臺酒、五星牌短蓋白瓷瓶茅臺酒、五星牌高蓋白瓷瓶茅臺酒等,便可以稱為“珍稀”品種。

1950年—1959年的茅臺酒產量

1950—1959年,茅臺酒商標、包裝和酒質的變化!

文:茅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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