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女童被家人吊打!構成虐待罪嗎?

搜救隊員到孩子家中後,家長對毆打孩子的行為予以否認,隊員在家長手機裡發現的一段視頻顯示,8歲女童低著頭,頭髮散亂,白色上衣被撩至腹部以上,下身只穿了一條短褲,雙胳膊被繩索反捆吊著,女孩的肚子、腿上清晰可見大塊被打出的紅痕和淤青。構成虐待罪嗎?找法網小編為大家介紹。

視頻中能聽到物體抽打孩子的聲音,被反綁的女童小步的挪動想要逃離抽打。短短十秒的視頻裡,女童被抽打了六次。家長稱,是女童從家裡偷拿錢才打的。但無法解釋女童身上的多處舊傷。找法網為您整理了虐待罪的概念、認定、立案標準等相關內容。

一、虐待罪的概念

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行為。

8歲女童被家人吊打!構成虐待罪嗎?

二、虐待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區分

1、從情節是否惡劣來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罪與非罪的主要標誌。根據本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只有情節惡劣的,才構成犯罪。虐待行為一般,情節較輕的,如一、兩次的打罵,偶爾的不給飯吃、禁閉等,不應作為虐待罪論處。

虐待情節是否惡劣,應當根據以下幾個方面來認定:

(1)虐待行為持續的時間。虐待時間的長短,在相當程度上決定對被害人身心損害的大小。虐待持續的時間長,比如幾個月、幾年,往往會造成被害人的身心受到較為嚴重的損害。相反,因家庭瑣事出於一時氣憤而對家庭成員實施了短時間的虐待行為,一般也不會造成什麼嚴重後果。

(2)虐待行為的次數。虐待時間雖然不長,但行為次數頻繁的,也容易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極易出現嚴重後果。

(3)虐待的手段。如兒女慘無人道地毒打年邁的父母等。使用這些殘忍手段,極易造成被害人傷殘和死亡,應以情節惡劣論處。至於打耳光、擰耳朵等虐待行為,便不能認為是手段殘忍,一般不能認定為情節惡劣。

(4)虐待的後果是否嚴重。虐待行為一般都會程度不同地給被害人造成精神上、肉體上的痛苦和損害。

(二)本罪與故意傷害罪的界限

虐待行為往往會造成被害人身體傷害的後果。所以,虐待罪容易與故意傷害罪混淆。在司法實踐中,也應當主要從主觀故意上區別虐待罪與故意傷害罪的界限。如果行為人出於對被害人進行肉體上和精神上摧殘和折磨的故意,在實施虐待行為過程中,造成被害人輕傷或者重傷的,其行為構成虐待罪,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並且在客觀上實施了傷害他人的行為,則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構成虐待罪。

三、虐待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260條的規定,本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自訴案件,一般採取不告不理的原則;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對於虐待家庭成員,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則屬於公訴案件,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1、具有虐待行為且達到情節惡劣。這裡所說的“虐待”,具體是指經常以打罵、凍餓、捆綁、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種方法,從肉體、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行為。虐待行為有別於偶爾打罵或者偶爾的體罰行為的明顯特點是:經常甚至一貫進行的,具有相對連續性。根據法律的規定,虐待行為必須是情節惡劣的才能構成犯罪。可以說“情節惡劣”,是本罪的罪與非罪的重要界限。

上文由找法網小編為大家介紹了虐待罪的概念、認定、立案標準等相關內容。根據虐待罪的相關規定,父母虐待子女,可以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情節惡劣,構成虐待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傷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或有其他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法行為,法院可以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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