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務】如何創新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

我們黨在長期的奮鬥歷程中,不斷根據革命、建設、改革和黨的自身建設的需要,積極探索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形成包括黨的代表大會制度、黨的委員會制度、黨內選舉制度、黨的集體領導制度、黨內監督制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員權利保障制度等在內的一整套民主集中制的制度體系。這些制度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規範,必須長期堅持。同時,這些制度的一些具體規定,則需要與時俱進,隨著實踐發展而不斷創新完善。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創新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應當以堅持“四個服從”為要義,以尊重和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規範黨內權力運行為關鍵,以加強黨內監督為保障。實踐中,應遵循一些重要原則:一是必須服從、服務於黨的執政使命和中心任務,使一切措施和規定都有利於把全黨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上來,把全黨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為實現黨的政治任務共同奮鬥上來;二是必須堅持制度建設和思想教育相結合,在改革體制、完善機制、健全制度體系的同時,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增強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的黨性觀念和民主集中制素養;三是必須堅持黨的統一領導,堅持從黨情國情出發,堅持積極穩妥的方針,統一規劃,鼓勵探索,以點帶面,循序漸進;四是必須務實管用,突出針對性、指導性,力戒空洞繁瑣,防止“制度陷阱”;五是必須遵循實踐—認識—再實踐的規律,在實踐中學習、探索、總結、提髙。

  關於創新完善民主集中制具體制度的著力點,鑑於《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對黨的集體領導、黨內監督、黨的組織生活、黨員權利保障分別有專門規定,這裡針對創新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黨的委員會制度、黨內選舉制度作簡要闡述。

  在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方面。重點是改進和完善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辦法,適當減少黨政領導幹部比例,適當擴大差額選舉比例,注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覆醞釀、比較遴選,保證代表構成能夠反映不同行業、不同層面黨員的意願和要求;完善黨的代表大會議事規則,提高會議討論質量;認真落實黨的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進一步明確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權利和義務,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在黨的委員會制度方面。重點是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科學界定全委會和常委會決定問題的範圍,不能用常委會代替全委會決策;進一步規範常委會議事決策的程序和規則,明確哪些重大決策實行票決制;建立和完善調查研究、社情民意反映、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和聽證、專家諮詢評估、決策督查落實、決策跟蹤反饋、決策失誤糾錯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同時應當明確,各級黨委有關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在黨委領導下履行議事協調職能,不代替黨委決策;地方各級黨委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的書記辦公會,醞釀討論有關問題,也不代替黨委決策。

  在黨內選舉制度方面。重點是改革和完善候選人提名方式,做到組織提名和黨員、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提名相結合;完善差額選舉辦法,適當擴大差額比例和範圍;改進候選人介紹辦法,建立候選人和代表直接溝通的渠道;規範選票設計和劃票方式,使選舉人真實而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意願;對選舉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明確界定選舉中拉票、賄選、限制選舉人權利、搞非組織活動等違紀行為,並嚴肅查處;明確規定選舉產生的幹部在一定時間內不能調動,屆中調動的委員、常委不能超過一定比例。

  制度的建立很重要,制度的執行同樣重要。近年來,一些地方和單位民主集中制流於形式,制度執行不力或執行走樣是重要原因。各級黨組織應當下大氣力加強制度的落實工作,每出臺—項制度,都認真組織學習培訓,讓黨員幹部明白意圖、熟悉規定,自覺遵照執行。有的制度還應向全社會公開,以便廣大群眾監督執行。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應當在執行制度上發揮表率作用,推動全黨增強制度執行效力,切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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