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的「新文創」是文化產業的一步好棋嗎?

1.

今年的騰訊UP大會換了名字,不叫互動娛樂發佈會,改稱騰訊新文創生態大會了。

“新文創”這詞,是繼“泛娛樂”之後騰訊打造的新概念。僅從詞義來看,“文創”顯然要比“娛樂”來的高級,何況如今人民群眾的娛樂產品似乎已有氾濫之嫌,不管是快手抖音還是王者榮耀,都是屬於消遣娛樂多文化創造少的東西。

騰訊的“新文創”是文化產業的一步好棋嗎?

這些產品表達的內容與我們所宣傳的主流文化相比明顯是有偏差的,有關部門對內涵段子、吃雞遊戲等產品的不斷敲打也繃緊了互娛巨頭們的神經。“泛娛樂”這一概念自騰訊集團副總裁、騰訊影業CEO程武提出以來已經7年,但在如今的大背景下詞義的積極部分是在不斷貶值的。

騰訊給“泛娛樂”的定義是“基於互聯網與移動互聯網的多領域共生,打造明星IP的粉絲經濟”。很明顯,“泛娛樂”是文化產品在商業上的概念,重經濟效應輕文化影響是“泛娛樂”的侷限。今年,騰訊互娛調整了戰略方向,升級版的“新文創”誕生了。

2.

在峰會上,程武這樣介紹“新文創”:“新文創是一種更加系統的發展思維。通過更廣泛的主體連接,推動文化價值和產業價值的互相賦能,從而實現更高效的數字文化生產與IP構建。”

相較之前,升級的地方主要有兩處:一是重視文化價值,二是加大科技與文化的結合。對於後者,文創資訊認為科技作為基礎手段、它與文化娛樂的結合是歷史必然,不必深究。文創資訊更感興趣的騰訊對娛樂產品文化價值的態度和看法。

在本屆UP大會上,騰訊把文化價值和產業價值放在了同一高度,很值得玩味。

騰訊的“新文創”是文化產業的一步好棋嗎?

就拿騰訊最賺錢的遊戲業務來說,通過玩遊戲而瞭解其它文化很正常,我們玩了《戰神》順便知道許多希臘神話這符合邏輯,但為了宣傳文化而去做個遊戲是很少見的。

3.

不僅少見,而且危險。

不知各位是否還記得那天雷滾滾的國產動畫《雷鋒的故事》,這部粗製濫造的動畫片能在央視的少兒頻道播出,題材正確是重要原因。

騰訊的“新文創”是文化產業的一步好棋嗎?

這類動畫明明就是在消費主旋律,卻也能得到國家電視臺的背書,就是因為它扛著的是一面正確的文化旗幟。

好的文化產品不是“指導”出來的,是在雜草中“脫穎而出”的。百花齊放之後才有百家爭鳴,百家爭鳴之後才明白什麼是我們所需要的。

《雷鋒的故事》再多,沒人看又有什麼意義呢?

《戰狼2》和《紅海行動》在文化意義上的成功不是因為它的價值觀最正確,而是電影本身可以打動觀眾的心。商業價值是文化價值的前提,兩者之間是一個先後問題。

以騰訊的技術和體量自然不太會做出這種太粗糙的產品,但並不能保證在“新文創”這一概念炒熱之後某些公司不會行濫竽充數之事。

靠著補貼過活的動畫我們已經領教過,類似的遊戲漫畫可別再跳出來汙染大家的眼球了。

4.

馬化騰在之前的全國兩會上提出過這樣的建議案:希望“以推進‘科技+文化’融合創新為契機,打造中國特色文化IP,促進文化產業的生態化協同發展,建設產業發達、文化繁榮、價值廣泛的數字文化中國”。這與“新文創”戰略是一致的。但在“中國特色文化IP”這一點,我們顯然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騰訊的“新文創”是文化產業的一步好棋嗎?

首先要明確一個誤區,中國特色文化和中國特色文化元素不是一件事。市面上的許多文化產品都流於文化元素的堆砌,這邊掛個紅燈籠那邊放個中國結就敢說是自己是中國特色了。即使是大會上作為正面案例的《天天愛消除》故宮主題版本也是一樣,多為表層替換而不觸及文化內核。

騰訊的“新文創”是文化產業的一步好棋嗎?

有一句話叫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文創資訊並不完全贊同。人類文化所歌頌的勇氣、正義、公正、友情等等本質都是相通的,有時我們過於追求特色而忘了文化內容的普適性。不管歌劇和還是京劇都是屬於小眾的文化內容,它們自身的欣賞難度決定了這些文化在推廣上的難度。如果一味追求特色反而會影響文化傳播。

《西遊記》在哪兒都會是好故事,不管孫悟空大鬧的是天宮還是天堂,他所代表的鬥爭精神才是作品的文化內核。

5.

對於中國文創行業的發展,騰訊給了自己的答案。正如演講稿所說,“新文創”還只是一個初步的構思,還需要更多的思考、共識、探索和論證。我們的文化產業會如何發展,不僅是騰訊互娛這個行業領頭羊的責任,也是每一個文創工作者都該思考的。

作者 | 文創資訊記者 西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