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衣相》相理窺探①

一、均衡與對稱原則

相的平衡與對稱,側重於人的面相符號,即論面部結構組織的成敗原則。這是從靜態角度來說的。它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平衡要求,二是對稱要求。

平衡,指各個部位,尤其五官須達到統一、均勻,不能有的過大,有的過小。有的過高,有的過低,失去標準度,失去結構上的平衡。

對稱,指兩耳、雙目、雙眉、上二府、下二府、中二府之間,便齊整同一,不能大小,高低,濃淡,粗細,薄厚,各不相同,否則為不均等。

一般說,一個面相如果五官組識以及額、頦、頤、腮,即五嶽六府,三停三才等部位組織長相平衡丶對稱,則為上相。不平衡又不對稱,則為下相。

《神異賦》:“三停平等,一生衣祿無虧廠;五嶽朝歸,今世錢財自旺”。古代其他相書也都強調這一點,如《神相全偏。相說》:“取五官之有成,看六府之有就"。《呂純陽相法入門》中說:“三停八卦求相稱,五嶽四瀆定高深"。

舉例說,假如一個人五嶽高聳,長一雙濃眉,修長的鼻子並配上一副高鼻樑,嘴巴方而正,紅而潤,耳朵高舉,六庭飽滿。同時這些項目,看著大小、高低、薄厚、寬窄都很均稱,兩眉、兩眼、雙耳、兩鼻翼齊整劃一。我們就可以說這個人相貌不錯,具備了天生的上相。


《麻衣相》相理窺探①


二、相稱與相合原則

相稱與相合,著重於全身的骨肉身材符號,即論人整個形體結構組織成敗的原則。這也是指靜態的形相而言。它有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相稱要求,二是相合要求。

相稱,主要指面部與軀體、四肢之間的平衡丶對稱。即胖瘦、高矮、長短、大小方面,面部與軀體丶四肢相互對稱均衡。此為有成的相。如面相與全身形體外觀不相稱,或者軀體與四肢不平衡,如身瘦麵肥,面瘦身肥,手大形小,形大手小,則不是有成之相。

相稱,也指骨與肉的均衡相稱。骨不少肉不多,相輔相成,則為有成。若肉不輔骨而骨露,肉肥滿堆滯而流,則為無成。

相合,指合五行形局,若一個人不論在形體上,膚色上,還是性格上,舉止上,都符合五行正局要求,則為上相。若不合五形之局,則為下相。

《麻衣相》很重視相稱與相合原則,“瘦者不欲露骨,肥者不欲露肉",又如論形不足“頭小而身大,上短而下長,此謂形不足也"。再如論五行形相:":金不嫌方,木不嫌瘦,水不嫌肥”。《神相全編。相說》“量身材之長短,看體之細膩,推骨格形局"。《呂純陽相法》也說:“閱人先欲辯五行"。


《麻衣相》相理窺探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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