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藥神》讓我們應該還知道原型里的這些人與善

近幾天,朋友圈被《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刷爆了,上映8天票房接近19億,豆瓣評分9分。這部電影矛盾衝突明顯,人物個性鮮明,故事貼近生活直抵人心,極易引起共鳴。但,除了電影表面給人帶來的思考,我想我們還應該知道這些。

觀《藥神》讓我們應該還知道原型裡的這些人與善

原型陸勇是一位慢粒白血病患者,必須長期服用格列衛(正版2.35萬元/盒)控制病情,患病兩年光吃藥就花了50多萬人民幣。他有自己的紡織廠,天價藥格列寧對他說也是可以負擔得起的,可是他身邊的很多病友這對於他們來說是高昂的要價,有的患者支付不起高昂的藥價選擇不拖累家人,選擇離開這個世界,有的背井離鄉。後來,他接觸到了印度藥企生產的一款仿製藥(0.4萬元/盒),並把自己作為實驗對象,測試藥物的有效性。發現仿製藥的藥效不錯後,他開始把藥物推薦給更多的病友,開始選擇鋌而走險是為了拯救更多人的生命,並幫他們從印度代購該仿製藥,他讓更多的人有活下去的希望,孤軍奮戰多年最終被抓。

觀《藥神》讓我們應該還知道原型裡的這些人與善

2014年,由於規模性地幫助病友從印度購入該仿製藥,被湖南省沅江市檢察院以涉嫌“妨礙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提起公訴。得知陸勇被起訴,上千名病友集體寫信請求對陸勇從輕處罰。經過調查,檢察院認為陸勇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和金融管理法規,但尚不構成犯罪。最後,公檢部門撤銷了起訴,陸勇在冰冷的監獄裡呆了三個多月法院宣佈無罪釋放。他的舉動推動了我們國家對於進口藥的相關政策,讓更多的患者重新看見了生命的曙光,對生活有了希望。

觀《藥神》讓我們應該還知道原型裡的這些人與善

上善若水,至善至美;在這個繁華的“小時代”裡,有平凡的人做出不平凡的的事情,賦予那些平凡的人生命和希望,沒有神的光環做平凡的人。歌頌這樣的英雄,這樣的人在觸犯法律的時候也沒有為自己開脫,而是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法律也是合情合理保護每個公民的人權,讓道德和法律更好的維護社會的秩序。

我很慶幸自己生活在這樣一個有溫度的國家,急民之所急,辦民之所需。也為那些病者有藥可醫,還能享受醫保的人而感到欣慰,同時堅信我們的國家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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