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媽課堂|預防愛滋病母嬰傳播

孕媽課堂|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

艾滋病是一種由逆轉錄病毒引起的人體免疫防禦系統方面的疫病。人體處於正常狀態時,體內免疫系統對機體起著良好的"防禦"作用,抵抗各種病原體的襲擊。一但受艾滋病病毒感染之後,人體的這種良好防禦系統便會受到破壞,防禦功能減退,因而這時病原體及微生物得以乘機經血行及破損傷口長驅直入。

提到艾滋病,人們都“談艾色變”。艾滋病的一個很重要的特徵:獲得性,即表示在病因方面是後天獲得而不是先天具有的。在疾病傳播方式上,母嬰傳播是艾滋病的傳播途徑之一。瀋陽市婦嬰醫院兒科門診主任醫師佘蔚藉助健康科普堂提醒市民,要注意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

佘蔚表示,母嬰傳播指兒童感染艾滋病的主要原因是母體傳播,又稱“垂直傳播”。至於傳播途徑,首先,患有艾滋病的孕婦,可以將艾滋病病毒通過胎盤的血液循環,傳播到胎兒體內;或是在分娩過程中,胎兒經過已被汙染的陰道時被感染;或是在出生後,通過患病母親的乳汁或與母親密切接觸而感染。因此,感染了艾滋病的婦女一旦懷孕,將給她的孩子構成災難性的威脅。有資料證明:這些婦女所生的嬰兒中,約三分之一出生時已經攜帶有艾滋病病毒,有80%左右通過餵奶傳染。 母嬰傳播的情況在世界各國不盡相同。在全世界範圍內,母嬰傳播的病例大約佔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總數的5%~10%。在我國早期艾滋病感染者中通過母嬰傳播的比例僅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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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艾滋病感染孕產婦應注意什麼

1. 一旦發現艾滋病感染孕產婦,無論其是否進行CD4+T淋巴細胞計數和病毒載量檢測,也無論其檢測結果如何,都要儘快開始抗病毒治療。在分娩結束後,無論採用何種嬰兒餵養方式,均無需停藥,儘快將其轉介到抗病毒治療機構,繼續後續抗病毒治療服務。特別強調,對於選擇母乳餵養的產婦,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停藥,應用抗病毒藥物至少要持續至母乳餵養結束後一週。

2. 當孕產婦血紅蛋白低於90g/L或中性粒細胞低於0.75×109/L,建議不選或停用AZT。應用TDF前,須進行腎臟功能評估。

具體參見《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技術指導手冊》及《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藥物治療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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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應在出生後儘早(6~12小時內)開始服用抗病毒藥物。

安全助產服務

孕期提供充分的諮詢,幫助感染孕婦及其家人儘早確定分娩醫院,及時到醫院待產。

艾滋病感染不作為實施剖宮產的指徵。對於孕早、中期已經開始抗病毒治療、規律服用藥物、沒有艾滋病臨床症狀,或孕晚期病毒載量<1000拷貝數/毫升,或已經臨產的孕產婦,不建議施行剖宮產。

分娩過程中應嚴密觀察並積極處理產程,儘量避免可能增加母嬰傳播危險的損傷性操作,包括會陰側切、人工破膜、使用胎頭吸引器或產鉗、宮內胎兒頭皮監測等。新生兒出生後應及時使用流動的溫水進行清洗,用洗耳球清理鼻腔及口腔粘膜,縮短新生兒接觸母親血液、羊水及分泌物的時間。清理過程操作手法應輕柔,避免損傷皮膚和黏膜。

醫務人員實施普遍性防護措施,加強個人防護,減少職業暴露。

嬰兒餵養諮詢與指導

提倡人工餵養,避免母乳餵養,杜絕混合餵養。

醫務人員應對艾滋病感染孕產婦及其家人進行嬰兒餵養方式的可接受性、知識和技能、可負擔性、可持續性等條件的綜合評估,給予技術指導。

對選擇人工餵養者,指導正確衝配、器具清潔消毒等。對選擇母乳餵養者,要做好充分的諮詢,強調餵養期間母親或嬰兒堅持服用抗病毒藥物,指導正確的純母乳餵養方式和乳房護理。告知母乳餵養時間最好不超過6個月,同時積極創造條件,儘早改為人工餵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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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艾滋病感染狀況監測和隨訪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將艾滋病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納入高危管理,於兒童滿1、3、6、9、12和18月齡時,分別進行隨訪和體格檢查,觀察有無感染症狀出現。

按照《嬰兒艾滋病感染早期診斷工作方案》的相關技術和時間要求,對所生兒童於出生後6周和3個月時,分別採集血標本,進行嬰兒感染早期診斷。

未進行嬰兒早期診斷檢測或嬰兒早期診斷檢測結果為陰性的兒童,應於12、18月齡進行艾滋病抗體篩查及必要的補充試驗,以明確艾滋病感染狀態。

本期專家

佘蔚,瀋陽市婦嬰醫院兒科門診主任醫師。遼寧省醫療事故鑑定專家庫成員。臨床經驗豐富,多次參加危重症搶救,擅長呼吸、消化等系統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治,尤其在兒童哮喘方面有很深的造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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