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屬無奈!父母只有把房子賣給子女才最省錢 搞不懂就會損失8萬多

前幾天,新鮮君寫了一篇千萬不要隨便在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的文章,有人說,沒想到加個名字還有這麼多連鎖反應,而且還會損失不小。

但是也有人問了,那我們不加子女的名字,以後肯定是想把房子留給子女的,該怎麼操作才最省錢?這個問題問的很好。新鮮君也不得不去做一下功課,發現父母想把房子過給子女目前有三種方式,分別是繼承、贈與和直接買賣,那麼這三種方式哪種最省錢,各有什麼利與弊,我們來比較下。

首先說下第一種方式繼承。

繼承,顧名思義就是子女作為父母財產的法定繼承人,在父母去世後繼承父母的房產。繼承優點是稅費最少,缺點是證明手續複雜,而且房子要等父母過世後才能辦理過戶。假如是100平米的房子,按崑山當前價格200萬元左右。它的具體費用為:評估費200萬*0.25%=5000元+公證費200萬*2%=4萬元+印花稅200萬*0.05%=1000元+登記費100元=46100元。這種方式是免交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的。

實屬無奈!父母只有把房子賣給子女才最省錢 搞不懂就會損失8萬多

再來看看贈與需要多少錢。

看到贈與兩字,大家都會覺得應該理所當然。父母把子女的東西贈給子女,要不了多少錢,那就大錯特錯了。在現有的國情下,贈與房產設計到評估費、公證費、契稅、登記稅等幾個方面。

100平總價200萬的房子,通過贈與所交費用大概評估費200萬*0.25%=5000元+公證費200萬*2%=4萬元+印花稅200萬*0.05%=1000元+登記費100元+契稅的6萬元(3%),加起來是106100元。看到沒有,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

實屬無奈!父母只有把房子賣給子女才最省錢 搞不懂就會損失8萬多

最後看看如果不整這些么蛾子,乾脆利落,父母直接把房子賣給子女,結果會怎樣?

結果發現這種方式不用去公證你媽是你媽,你父母同意你繼承或者同意贈給你了,40000的公證費省了。你走個過場全款買下你父母的房子,不用貸款,5000評估費省了。所以,如果你的子女有購房名額,通過正常買賣的途徑來賣了父母的房子所需的費用是:登記費80元+契稅(首套且超過90平收1.5%)3萬元+評估費(0.1%)2000元+交易手續費(2.5元每平米)250元=32330元。

實屬無奈!父母只有把房子賣給子女才最省錢 搞不懂就會損失8萬多

天雷滾滾,父母直接將房子賣給子女反而是最省錢的方式,有木有?新鮮君數學不好,如果沒算錯的話,3.2萬跟10.6萬相比直接省了8萬多有木有?

都說人間有真情,人間有真愛,但是這事兒,父母只有選擇把房子賣給子女才最省錢,真的實屬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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