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幣不算區塊鏈?這幾種幣,其實根本沒必要存在

距離央行等七部門叫停ICO已近一年,各類ICO卻仍通過場外交易等方式如火如荼地進行,據普華永道最新報告,

今 年前5個月全球ICO募集金額已經接近2017年全年的兩倍。

與此同時,幣圈正在面臨這樣的窘境: 一方面,許多根本沒必要發幣的項目也加入ICO隊伍;另一方面,全球範圍內,數百萬美元財富正遭到日益猖獗的詐騙幣洗劫,而那些處在灰色地帶的ICO項目也官司不斷。

近日,區塊鏈媒體Decentralize Today的一篇文章認為,區塊鏈公司並非都需要發幣,強行發幣只會帶來法律風險。而對於“幣圈小散”來說,瞭解發幣真正的意義,也有助於識別出問題項目。

不發幣不算區塊鏈?這幾種幣,其實根本沒必要存在

加密代幣會顛覆區塊鏈公司的募資文化嗎?答案是不會,或者說不應該改變。

ICO本質上與IPO類似,但是ICO缺乏像證監會這類機構的監管。 而為了避開監管,多數ICO項目也都會給自己貼上“效用型代幣(utility tokens)”的標籤,並極力與“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s)”撇清關係。

但一個項目究竟是否具備“效用”,並非只是嘴上功夫,對於不符合標準的代幣,投資者就要引起重視。

如何排除證券型代幣?

首先,如果一種代幣可以歸為證券,也就相當於否定了它的效用。在判斷一種幣是否應當屬於證券時,豪威測試(Howey Test)是一個有用的工具, 該測試認為證券應當具備以下特徵:

1、是金錢(money)的投資;

2、該投資期待利益(profits)的產生;

3、該投資是針對特定事業(common enterprise)的;

4、利益的產生源自發行人或第三人的努力。

任何符合以上特徵的代幣都應認為是證券,並受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等機構的監管。

不發幣不算區塊鏈?這幾種幣,其實根本沒必要存在

那麼什麼是效用型代幣呢?效用型代幣實際上是可以交易的服務或服務單位(units of service),他們不能代表一家公司的股份。效用型代幣可以比作API密鑰,是用來獲取服務的一種憑證。

效用型代幣有哪些常見的功能?

排除了證券型代幣,我們還需要了解哪些是效用型代幣常見的功能, 如果某種代幣不具備以下任何一種功能,那麼很可能只是項目方為了發幣而發幣。

1.系統激勵幣: 用來激勵區塊鏈網絡中的參與者完成某種行為,例如記賬,以太坊就可以看作是系統激勵幣。

2.投票幣: 作為憑證用來在區塊鏈網絡中行使管理權,持幣者可以參與重大決策,例如MakerDao和adChain。

不發幣不算區塊鏈?這幾種幣,其實根本沒必要存在

Maker是以太坊上最早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而MKR是一種用於MakerDAO平臺管理的token,MKR持幣人可以通過投票決定系統的參數

3.(股份)會員幣: 會員幣是獲取平臺服務的憑證,例如Gnosis;而股份會員幣既是憑證,又要求持幣者用該幣在平臺上進行交易,例如Dether、SpankChain。

不發幣不算區塊鏈?這幾種幣,其實根本沒必要存在

Dether提供了一個去中心化的點對點以太網絡,用戶可用現金購買以太幣,並在地圖上找到接受以太幣的實體店,而商店要增加在地圖上的可見性,就必須持有DTH

4.所有權幣: 用於表明物品的歸屬權,例如我們熟知的加密貓,它本身就具有收藏價值。以上提到的幾種代幣均是可互換幣,例如每一個ETH都是等價的,但每個加密貓並不相同,它們不能在保持同等價值的前提下進行自由交易,屬於不可互換幣。

要注意的是,雖說不具備效用確實就是垃圾幣的特徵之一,但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某些有資產支撐的代幣本身就是合法的,並不需要效用來進一步證明合法性。

什麼情況下根本不需要代幣?

一種代幣如果沒有 天然的效用 (與人為製造的效用相對,如人為拔高非本平臺發行代幣購買服務的門檻) ,那就很可能是多餘的。以下是強行發代幣的幾種典型情況:

1. 僅用於正常支付: 如果一種代幣並不作為參與區塊鏈網絡的獎勵,而僅僅用於交易,那麼這種功能完全可以用現存代幣實現,完全沒有發行新代幣的必要。

2. 僅用於證明會員身份: 如果一種代幣只是用於證明持幣者在某一平臺的會員身份(例如有的平臺會聲稱用他們的幣購買某些平臺服務會更方便),那麼這種幣也沒必要存在,代幣必須為平臺功能的實現帶來直接效用。

總的來說,在決定發幣之前,項目方必須仔細研究平臺的需求,讓代幣能為平臺帶來真正的效用。最終,只有誠實發幣的項目,才能在加密貨幣和區塊鏈領域樹立口碑。

關於行情走勢及礦機訂購託管等相關問題有不清楚的隨時都可以關注私信或者留言諮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