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8年,離職時發現連社保都沒繳,只因我是臨時工」

“合同期滿前被辭退,發現單位8年未給我繳納社保。”

2008年,老謝應聘到西安一所高校任職。在合同快到期被辭退時,才發現自己的養老金、醫療保險等社保,學校都沒有給繳納。

6月29日,學校相關負責人稱,臨時工是大學校園的普遍問題,目前校方正在處理此事。

“工作8年,離職時發現連社保都沒繳,只因我是臨時工”

社保問題無小事,工作8年學校一直未繳社保,還以臨時工當藉口,這真的讓人很氣憤。

這些年,“臨時工”現象一直廣為詬病,上班玩遊戲的是臨時工,虐待學生的是臨時工,只要一出事,臨時工就少不了。這哪是臨時工呀,這是背鍋俠呀。這次不交社保,也說是臨時工問題。

“臨時工”是大學校園的普遍問題,那就不用交社保了嗎?

公立的學校屬於事業單位,當事業單位人手不足,又沒有足夠的編制時,招聘編外人員,但是簽訂勞動合同屬於正常現象。

我們所說的“臨時工”,是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只是大家口頭上的一種叫法。實際上,我國的《勞動合同法》中並沒有臨時工的概念。根據新勞動合同法,我國目前其實只有合同工一說,在法律意義上沒有正式工和臨時工之分。

所以,雖然老謝不屬於該學校的編制內人員,但是作為合同工,享受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社保是合理合法的。

“工作8年,離職時發現連社保都沒繳,只因我是臨時工”

我國《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均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購買社保,即五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是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

單位不依法繳納、辦理是違法的。可是,我發現這樣的違法行為大量存在在我們周圍,你以為只有小公司才會這樣,事實上很多大公司也存在這樣的違法行為。

“工作8年,離職時發現連社保都沒繳,只因我是臨時工”

這是我在某職場社交匿名平臺上隨機輸入“社保”得到的結果。可以看到,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的現象還是有很多的。

繳納社保,是一個企業該擔負起的基本社會責任。按時足額給員工繳納社保難道不是像飲水機、辦公桌等辦公基本設備一樣是最基礎的嗎?總不能讓員工陪公司一起成長、一起變老,公司卻不管員工老了去哪吧。

有的公司,打著創業不容易的口號就開始偷稅漏稅,連員工的基本社會保障都不滿足,可是創業艱難不能成為違法法律的藉口和理由,如果是這樣,跟“誰弱誰有理”的強盜邏輯有何區別?

更有一些公司當初承諾的好好的,說什麼五險一金都有,可反起悔來比變天還快。更有的公司把繳納五險寫入員工福利裡,繳納五險不是最基本操作嗎?什麼時候成福利項了?

老謝說,“當初就是奔著應聘時承諾的社會保險才應聘的,可是最後發現自己的養老金和醫療保險都沒有繳納。”這種失信於人的行為,不僅僅對求職者是一種傷害,對自己單位的影響更是不可估量的,尤其是作為教書育人的高校,自己當初許下的承諾都不能遵守,又怎麼給眾多師生作榜樣。

員工個人是可以通過登錄當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進行網上查詢的。如果,老謝可以早日自己查詢自己的社保繳納情況,想必也不至於在勞動合同快到期時才發現自己的社保一直處於斷繳狀態,且長達8年之久。

儘管勞動仲裁已經裁定學校應該給老謝補辦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但至今醫療保險還沒有著落。

人到老年,沒有疾病和意外自然是幸事,但是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旦有什麼意外,也可以有一份保障,對家人和社會也是一種負責,這也是國家強制單位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目的之一,希望老謝的保險能夠早日有著落。

最後,希望HR在作為員工的傳話筒時,能夠為員工多爭取合理合法的權益;作為公司的代言人時,能夠替公司守好法律的底線,擔當起該承擔的社會責任,這樣企業才能夠長久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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