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司法行政」好故事——獨白

“我与司法行政”好故事——独白

獨 白

我今年三十歲了,度過了人生中相當一段長度。這似乎是一個崇尚年少成名的時代,若論起什麼驚人成就,我想我沒有。翻開時斷時續的日記本,2014年4月的第一頁上寫著:“今天我去單位報道,接受成為一名監獄人民警察的培訓。”現在看來,在有記載的資料中,這是與我結婚、生子所並重的三件大事之一。儘管當時寫得那麼平淡。

我曾自以為是過。完成培訓的我被分配到一線監區,負責服刑人員的直接管理和教育。懷揣著將每一名誤入歧途的罪犯改造成為合格的守法公民的志向的初衷和“消滅犯罪,讓監獄人民警察無業可就”這個自我革命的理想踏上崗位的我批改日記、和服刑人員溝通、單獨談話、集體教育……我認為自己做得面面俱到,再沒有新警察比我做得好了吧!可服刑人員還是讓我有一種摸不清看不透的感覺,總覺得自己掌握了什麼,可似乎總是差那麼一點,這使我很不安。一些小矛盾的浮現便讓我焦頭爛額,似乎隨時都會失控。同班組的老同志一語點醒:“改造服刑人員,處處使力只能蜻蜓點水,浮於表面的辛苦是一種自我麻痺。”——“那我該怎麼做呢?” “刪繁就簡,問題導向。”老同志話不多,卻好像在我腦海中劃過一道閃電——我面對的改造群體若是一個繭子,想剝繭先得抽絲啊。一時間我感覺自己的研究生學歷,並不比專科畢業的老隊長所表現出的能力,心中的一點驕傲和自得沒有了,我開始真正拋開了原本的諸多預想,從翻看卷宗著手,觀察、思考、判斷、求教……不斷在實踐中驗證著自己的想法、提高著自己的技能、完善著自己的思路,逐漸找到可行的工作節奏,也慢慢讓自己的心沉了下來,真正對崗位有了一種認識: “世界上最難乾的工程是改造人的內心世界。”我的崗位是付出、是責任、是犧牲,唯獨不是自我沉浸式的表演。

我也迷茫過。就在我慢慢明白工作進度面前並不講究工齡長短的時候,也是我快速成長成熟的時候;我像其他同事們一樣費心勞力,管理的服刑人員也逐漸穩定、各方面步入正軌。刑滿釋放人員、調監關押人員寫來的感謝信讓我覺得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我是一名合格的警察了!”這個念頭讓我躊躇滿志,我拔起胸脯走路,很是為我監獄人民警察的身份而自豪。同學聚會上,我驕傲地亮出我的警官證,可我的單位別人都不知道是幹嘛的——“未成年管理所嗎?孩子教不好就送到你們那兒?”從不同的場合,我還聽到一些更刺耳的聲音:“放古代就是那種牢門口吃肉的牢頭吧!”“管幾個勞改犯嘛,喊兩嗓子就行,不中就打。”“只要勁大,初中畢業都能幹吧!”“光憑工資不得餓死,少不了在勞改身上吃喝拿吧。”“屁大點兒權力,出了大牆社會上都沒人甩你……”

我羞憤不已,曾據理力爭,但換來的不過是哂笑。是嗎?我所看重的一切,我的理想,我所投身的事業,就是這樣嗎?

偶然的機緣,我的崗位調整到了單位的新聞宣傳部門。工作內容不再侷限於眼前的十幾個服刑人員,著眼點也不再僅僅是一個監區。為了找尋我奮鬥的意義、為了發出監獄系統的好聲音、為了監獄人民警察而正名!我重新深入基層,蒐集素材,編輯文稿,廣泛推送。不得不說這真是一個令我敬佩的團體:腎癌晚期仍奮鬥在工作崗位上的範國祥警官、為“十九大”期間安保,胳膊骨折仍堅持工作的胡一帆警官、甚至有焦南監獄犧牲在值班路上的袁文俊警官……他們身上閃現的光輝讓我覺得自己以前的所謂“付出”“犧牲”和委屈是多麼的不足道,也讓我重新找到了對工作、對事業的自我認同——更加堅定的認同。

三十歲的我還尚在奮鬥的路上,但我想有朝一日回首看去,也許我人生中最奇妙的際遇莫過於2014年4月的第一頁日記:“今天我去單位報道,接受成為一名監獄人民警察的培訓。”無論別人眼中的這份工作是否平凡,我的內心永遠是驕傲而神聖的。

報送單位

河南省鄭州未管所

作者姓名

尹 錚

“我与司法行政”好故事——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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