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全國版+自貿區版)解讀

文 | 趙靜 匯業律師事務所 律師

2018年新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包括分別適用於全國和自貿區的兩張清單,即於6月28日和6月30日,由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正式對外發布的《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本文簡稱“全國版負面清單”)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本文簡稱“自貿區版負面清單”),前者自7月28日起施行,後者自7月30日起施行。

從時間縱向來看,不論是全國版負面清單,還是自貿區版負面清單,均體現了“越來越短”的特點,都進行了大幅度的“瘦身”,和2017年版相比,2018年全國版負面清單由63條減少到48條,自貿區版負面清單由95條減少到45條。這體現了我國進一步兌現承諾,大幅放寬了市場準入。而就兩份新版負面清單的橫向比較來看,自貿區版負面清單比全國版負面清單少了3條,這表明在自貿試驗區範圍內,外商投資有著更大的開放度,自貿區在全國負面清單開放措施基礎上,在更多領域取消或放寬了外資准入限制。

一、全國版負面清單主要開放措施

(一)大幅擴大服務業開放

2018年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全國版+自貿區版)解讀

(二)基本放開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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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放寬農業和能源資源領域准入

2018年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全國版+自貿區版)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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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國版負面清單:金融、汽車行業最令人關注

2018年版全國負面清單,由原來63條減至48條,在22個領域推出了一系列開放措施。其中最為令人關注的,是金融領域和汽車行業的大幅開放力度。

(一)金融領域

2018年取消對中資銀行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2018年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由中方控股改為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2018年將期貨公司由中方控股改為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2018年將壽險公司外資股比由50%放寬至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二)汽車行業

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三、自貿區版負面清單:四大領域進一步放寬外資限制

2018年自貿區版負面清單由2017版的95條措施減至2018版的45條措施,比全國版的48條減少3條。自貿區作為中國改革開放先行先試的試驗區,其負面清單較全國版負面清單開放力度更大,在全國負面清單開放措施基礎上,自貿區在農業、採礦、文化和增值電信四大領域採取更為開放的措施,試點取消或放寬外資准入限制。具體如下:、

2018年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全國版+自貿區版)解讀

四、2018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主要特點

(一)對外開放領域更寬,力度更大

全國版的負面清單在金融、基礎設施、交通運輸、文化、汽車、船舶、飛機、農業、能源、資源等22個領域推出了開放的舉措,限制措施縮減了近四分之一;自貿試驗區的負面清單進一步在文化、資源、種業、電信等領域進行開放的壓力測試。

(二)透明度和規範度提高

2018年版負面清單刪除了“我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一說明,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的要求,進一步提高了負面清單的透明度、規範度。同時,負面清單中對部分領域列出了取消准入限制的過渡期的,過渡期滿後即按時取消或放寬限制。增強了相關行業開放的可預期性。

(三)對標國際規則,國際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對標國際規則,2018年版負面清單以統一、透明的方式列明股比要求和高管要求等外資准入方面的特別管理措施。作為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據,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法無禁止即可為”,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不得專門針對外商投資准入進行限制。

另全國版的負面清單從《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獨立出來,與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的表述和體例一致,使境外投資者更容易理解、更容易比對。

2018年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全國版+自貿區版)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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