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如何寫好上訪信,讓反映的問題成爲懲治貪腐的重要線索

監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監察機關對於報案或者舉報,應當接受並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人民群眾的報案和舉報是監察機關發現和查處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重要線索來源和渠道。

教你如何寫好上訪信,讓反映的問題成為懲治貪腐的重要線索

所以,一方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採取各種方式不斷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另一方面,投訴舉報人也要熟悉瞭解紀檢監察機關關於投訴舉報的要求,依法依規表達訴求,讓合理的訴求得到答覆,讓反映的問題成為有價值的問題線索。

首先就是要了解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信訪舉報範圍

1.對黨組織、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和其他敗壞黨風行為的檢舉控告。

2.對監察對象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汙賄賂、濫用職權、翫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3.黨組織、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或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提出的申訴。

4.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處理決定不服提出的申訴;被調查人及其近親屬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侵害被調查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的申訴。

5.對原行政監察機關作出的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決定不服未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訴。

6.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

紀檢監察機關不予受理的信訪舉報

監察法規定:“對於不屬於本機關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關於報案或者舉報的移送,對屬於監察事項,但不屬於該監察機關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監察機關處理;對不屬於監察事項,應當由別的主管機關管轄的,應當移送相應機關處理。

1.依法已經、正在、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等途徑解決的。

2.依照有關規定,屬於其他機關或者單位職責範圍的。

3.僅列出違紀、職務違法犯罪行為名稱,無實質內容的檢舉控告。

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對象

(一)紀檢機關監督對象:全市各級黨組織、黨員。

(二)監察機關監督對象:全市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

1.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2.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4.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5.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最後一點很重要,如何寫好舉報信,或在投訴舉報中應如何條理清晰的反映要投訴舉報的內容。

舉報信的書寫和範文

●第一部分:被舉報人(單位)信息

寫明被舉報人(或單位)的姓名、單位、職務、主管單位等信息。

●第二部分:反映被舉報人的主要違紀問題

分段式詳細列舉被舉報人的違紀違法問題,包括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參與人、知情人及相關人員信息等。將每個違紀違法事項分段書寫,寫明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違紀違法事項、涉及人員、主要證據、涉及違紀違法金額等,內容應客觀真實。

●第三部分:舉報人信息

寫明舉報人的姓名、單位(或住址)、聯繫電話、來信日期等。署實名舉報應在信尾或落款位置寫明舉報人的姓名、身份證號、聯繫電話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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