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賊的幾大辱屍行爲 想想都可惡

歷史的腳步太匆匆,我們誰也不能阻止它前進的步伐。只能任由它肆意前進!就連古人對此發出過"今人不見古時月,今月曾經照古人"的感慨!可見無論在什麼時候,人類都被亙久留存的歲月長河所折倒!在這不斷流動的時光眼裡,我們不過是滄海一粟。歷史不會記住那麼多的細節,它只會記得勝利者!只有強者才有資格去書寫歷史!所以我們要在有限的生命時光裡,綻放出屬於自己的光彩。屬於我們每一個人的足跡,串聯起來就變成了歷史。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那個勇氣去回顧歷史。接下來就由小編帶著大家來通讀一下歷史古詩,唐太宗曾說過:"讀史可以明智"。所以讓我們一起從這些在歷史長河中耀耀生輝的小故事品味出屬於自己的體會,領悟自己的生活!

許多人好奇,盜墓者對於屍體是怎樣處理的,據悉,由於盜掘者的動機和目的不同,對屍骨的處理方式也不一樣,甚至有著“髒盜”的說法。一起盤點一下盜墓者種種喪心病狂的辱屍行為吧!

從中國盜墓史上來看,“辱屍”現象很普遍,但表徵各異,造成的後果和社會影響也有差別。其中,下列六種罕見行為,我覺得最為荒唐,有的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喪心病狂:盜賊剖皇后肚皮 從中國盜墓史上看,盜墓者的動機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如伍子胥、齊懿公所謂的“報復”;二是壞人祖墳風水,如上面的楊輦真珈;三就是盜取珠寶,從死人手裡“借錢”。

盜墓賊的幾大辱屍行為 想想都可惡

早期的盜墓者以前兩種目的為主,而後來盜墓事件頻繁發生的主要原因則集中表現在第三方面。因為在秦漢以後,真正的“厚葬”才算開始,遠古時期甚至沒有陪葬品的概念。由於中國古代人相信,口鼻等竅門塞緊了可以讓靈魂附身,獲得永生,而讓死者口中含“夜明珠”一類的寶物,則是這種喪葬觀中下最常見的表現方式。有條件的帝王還要身著金鏤玉衣趕天堂,將這種喪葬觀發揮到了更為奢華的地步。盜墓中,“辱屍”現象本來就很多,屍體內外再有寶物,這下想有一個完屍就更困難了。如,慈禧、乾隆的陵寑被現代大盜賊孫殿英部下掘開後,他們的屍體全被損壞了,嘴都被摳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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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屍

令人搖頭的當是同治的皇后阿魯特氏屍體遭辱情形,真的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阿魯特氏(1857-1875),14歲時由慈禧太后選定進宮,與同治的感情很深,夫妻恩愛,為人也不錯。由於不隨流合汙,不善討好,看不慣慈禧的獨裁霸道,受到慈禧冷落。民國版《清史稿》認為,阿魯特氏是一個頗不幸的女人,在同治死後不滿百日,她憤然自殺於儲秀宮。但想不到,這麼正派、剛烈的女人未能好死,死後也未能安寧。盜掘阿魯特氏和同治合葬墓惠陵的是一夥現代盜賊,出於尋找珠寶的目的,阿魯特氏的屍體被拖出棺外扔在地上,身上的衣服被剝光了。聽說她是吞金自殺的,這夥賊人又把她的肚子剖開尋寶,場景慘不忍睹,命運對這位皇后太不公平了! 報仇雪恨:伍子胥“鞭屍三百” 毫無疑問,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辱屍”事件當屬伍子胥的“鞭屍三百”。面對楚平王的屍體,洩忿心切的伍子胥沒有在楚平王活著的時候完成報仇計劃,終於在他死後實現了“教訓”目的。

伍子胥辱屍的經過,《吳越春秋》有清楚的記載,“吳王入郢,止留。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左右踐腹,右手抉其目,誚之曰:‘誰使汝用讒諛之口,殺我父兄,豈不冤哉’。”這段記載頗為形象:伍子胥在朝楚平王的屍體抽了三百大鞭後,還左腳踩住其肚子,右手捏著他的眼睛,指責他為什麼聽信讒言,把他的父親、哥哥冤殺了。對於伍子胥的辱屍行為,有不少人同情他,認為情有可原,報仇嘛。實際上從中國傳統的喪葬文化來講,即使死者生前再有過,對其屍體下“毒手”都是不道德的。司馬遷在《史記》中就對伍子胥的行為表達了否定的觀點,“此豈其無天道之極乎。”從史料中看,伍子胥不只“鞭屍三百”,還把楚平王的老婆給強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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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屍

《漢書》記載,“(伍子胥)敗楚師,屠郢城,妻昭王母。”昭王,即平王的兒子,“昭王母”自然就是楚平王的老婆。可見,伍子胥真的是“狠角色”,所以我曾將其列為中國歷史上“十二大盜墓狂人”中的最毒者 。 爭田奪產:齊懿公對屍施“刖刑” 伍子胥為春秋末期人,吳國大夫。他掘墓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報復讓他家破人亡、被迫遠走它鄉的楚平王。在伍子胥所處的時代,這類“辱屍”現象時常發生。除了伍子胥的“鞭屍”,史上還記錄有“刖足”的事件。這事發生在“春秋五霸”之一的齊桓公姜小白之子齊懿公的身上。

齊懿公名字叫姜商人,尚未稱王時與大夫邴歜爭奪田產,結果時大商人管仲將其斷給了邴歜。懷恨在心的齊懿公即位後,不只奪回了邴歜的田產,還把邴歜的墓掘開,拖出屍體“而刖之”。“刖”什麼意思?《周禮·司刑》稱,“斷足也。周改髕作刖”,是古代的一種酷型。齊懿公還忌恨管仲,把管仲的封邑都收回了。 齊懿公作出這種事情並不偶然,其王位就是通過血腥手段得來的。齊桓公有姜元、姜雍、姜潘、姜商人等多個兒子,由於沒有處理好承繼關係,齊桓公死後,兄弟間互不服氣,為王位爭得不可開交,以致於齊桓公的屍體一直沒有人問事,結果生的蛆都爬出了窗外。後姜潘得位,史稱齊昭公。齊懿公的王位是從齊昭公兒子的手裡奪來的,他將齊昭公的兒子殺死了。齊懿公生性殘暴,荒淫無度,還霸佔手下臣子的老婆,很不得人心,系無德之君。後來邴歜的兒子丙戎為報父遭辱屍之仇,乘齊懿公出遊時合謀殺了他,掘墓者最終自己也沒有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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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屍

色膽包天:赤眉軍“奸呂雉屍” 盜墓也叫掘冢,在漢代屬“奸事”之一,是一種違反人倫的不道德行為。事實上,後來真的出現了盜墓“奸事”:掘墓盜陵者在掠竊珠寶外,還要姦屍。其中最讓人不齒的當屬劉邦的老婆呂雉遭赤眉軍辱屍體一事。《後漢書·劉宣子傳》記載,赤眉軍進入關中,攻佔長安後,焚燒了皇宮,又把西漢帝王陵寑作為發洩的對象。赤眉軍頂風冒雪趕到今天陝西咸陽附近,“發掘諸陵,取其寶貨,遂汙辱呂后屍。凡賊所發,有玉匣殮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穢。”

呂雉是61歲時病死的,赤眉軍掘陵時距離呂雉下葬的公元前18 0年已有200多年。稱奇的是,呂雉仍如活著時一樣,因為對西漢王朝憎恨才起義的農民兄弟動起了歪念,色膽包天,淫而後快。從現代醫學上看,姦屍行為是一種變態,受害的多是女性,繫戀屍癖使然。現在仍不時有姦屍一類的新聞出現,如殯儀館男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姦淫女屍,殺人犯行兇後對女屍獸性大發。但呂雉的屍體在二百年後被汙辱,似乎不屬“癖”這種病態行為,非病態心理使然,也許是盜墓者的征服欲誘導了這種行為。據說,當年慈禧的棺槨被孫殿英手下盜掘開後,見她栩栩如生,有兵士也欲姦屍,因屍體快速風化變形而作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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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屍行為

迷信藥用:兵士分食“人肉乾” 中國人對屍體有一種複雜的情緒,對長久不腐爛的屍體持一份好奇和崇尚,在民間甚至有用屍骨做“藥引”的傳聞。在“辱屍”事件中,最荒唐的應該是分食屍體的記錄。在中國歷史上,“食人肉”的現象不是沒有過,也不是一起兩起。據說,隋末的諸葛昂、高瓚兩個人就嗜食人肉。諸葛昂請高瓚,逮來雙胞胎小孩殺掉,做成“雙子宴”,一起享用;諸葛昂回請時則把自己的愛妾蒸熟給高瓚吃。在民間,為了度饑荒,還有互相交換小孩食用的記錄。但把墓中盜出的屍體分而食之的則十分罕見,如姦汙呂雉的屍體一樣不可思議。

宋人劉敬叔撰寫的《異苑》一書中有一個故事:“元嘉中,豫章胡家奴開邑王冢,青州人開齊襄公冢,並得金鉤,而屍骸露在巖中儼然。茲亦未必有憑而然也,京房屍至義熙中猶完具,殭屍人肉堪為藥,軍士分割食之。”從這段文字中可以知道,在被盜掘開的墓中發現了一具很完整的未腐屍體,時人迷信這“人肉乾”的藥用價值,於是把屍體切成多塊,分掉搶吃了。這倒與魯迅在其作品《藥》中所寫的“人血饅頭”能治肺結核病一事,有幾分相似 。鎮本邪念:惡僧制“顱骨飲器” “辱屍”,最常見的方式是將屍體拖出棺槨,置於荒郊,放在日下暴曬,名叫“戮屍暴骸”之刑。這種“辱屍”方式與民間常說的“不 得 好 死”是一個思維,讓墓主在死後也沒有好下場,遭羞辱。

看完了這麼多的故事,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學到什麼呢?小編希望大家都可以從歷史中吸取教訓,畢竟曾經有人說:"歷史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人們不會從歷史的經驗中吸取教訓。"但是歷史就是歷史,發生過的事情都已經成了事實,再如何去努力,也無法改變。所以我們要站在歷史這個"巨人"的加上,去展望未來,去盡情描繪未來的藍圖!歷史一直在不斷的被書寫,但卻缺少一個細心的讀者,所以希望小編用這篇文章,成功地帶領了大家認真地讀了我們的歷史!都得到了屬於自己獨有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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